认识中美关系的性质
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中美之间共同利益大于分歧,因此,虽然存在分歧和摩擦,但没有根本的对立和矛盾。”这种观点不符合中美关系的实际和性质。中美共同利益和合作的领域及范围,特别是在经贸、科技和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挑战方面,确实在不断增多和扩展。但中美之间的一些主要矛盾,如台湾问题、西藏和新疆问题、人权和意识形态问题等,都不是一般性的分歧和矛盾,虽然领域不如前者多,范围也不如前者广,但它们是根本性的,涉及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主权、国家的核心利益和稳定。
还有一种看法是“只要中美共同利益不断增多、经济关系日益密切,两国互信就会不断增加,矛盾和摩擦也将逐渐减少”。只要双方有着发展良好关系的愿望并共同作出努力,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首先是双方应从战略和长远利益的高度看待和发展两国关系,恪守互不干涉内政的国际准则。这是中方一贯的主张,没有任何困难。主要的障碍在美国方面。其次,加强接触,增进相互了解。除了继续加强高层和政府间交往外,要加强民间往来。要更好地发挥两国媒体和智库的中介作用。再有,要减少意识形态对立,通过平等协商和对话解决分歧。同时,经贸关系上要贯彻平等互利,不能动辄使用制裁等手段压制对方;在不损害各自基本原则和重大利益的前提下,在国际事务中加强协作和相互配合。
中美关系这种“两面性”的性质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存在下去,因此,两国关系矛盾、摩擦和分歧与接触、对话和合作并存的轨迹也将长期存在下去,这种时好时坏的状态应视为一种常态。□(作者为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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