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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养老保险
改革开放前,劳动部门一直有个顺口溜:“一工资,二调配,保险福利排不上队。”还有一个故事广为流传:一位没有亲人的老妇人,平时从不乱花一分钱。老人去世后人们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老人留下的存折,上面有6万多元存款。人们理解了老人的不安,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离开人世,也不知道是否会需要一大笔钱看病养老。为了不可预知的未来,她以尽量低的标准维持自己的生活。结果直到去世,这笔“养老钱”也没用上。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对于负责执行这一职责的劳动保障部门而言,养老保险是用国家责任来消解公众对未来养老的忧虑,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对于每一个普通劳动者来说,退休后,有这样一笔钱,会让人感到踏实。养老保险成为劳动者晚年的坚实依靠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