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012年10月24日13:5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 高龄老年 专业社会工作 养老服务机构 建设农村 养老模式 养老设施 服务组织

中国网:

刚才通过您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特点的介绍,发现很多数据,这些数据也说明了我国老龄化面临的一些巨大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国家也一直在探索和开拓着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尤其在2011年底的时候,国务院出台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可以说为“十二五”时期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一个体系框架。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哪些方面组成?它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王素英:

我们通常讲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际上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是由三方面组成的,一方面是居家养老,第二方面是社区养老,第三方面是机构养老。

居家养老在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它非常重要,它和传统的家庭养老又不同,它以社会服务进入家庭为特征,发挥家庭养老优势,履行家庭成员责任,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这是我们说的居家养老,和传统养老是有区别的。对于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老年食堂、法律援助等等服务;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的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包括家庭保障、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这些服务是由社会提供的,社会组织或者我们说的大量的社区服务来提供,使老年人能够实现在家里可以安心、健康的养老。

社区养老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依托作用。它是基于我国家庭小型化的实际,由社区就近、就便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城市,通过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同时我们倡议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志愿者通过参与社区的多种活动,促进老年人互助服务,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这是在城市的社区养老。在农村,推进互助养老模式发展,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床位,向农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

王素英:

机构养老。现在很多老年人实际上是选择在机构养老的。机构养老承担了我国社会养老体系中很重要的一个功能,起到了支撑作用。它主要为“三无”、五保、失能、半失能以及有机构养老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方面的专门服务。同时,养老机构还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刚才您谈到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可以说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将社会养老服务纳入专项规划范围,全面规划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涵、功能定位、具体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王素英:

按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要在我国基本建立起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同时又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中国网:

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也可以感受到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单从内容上来说,不仅仅包括老人的衣食住行,而且还有像法律服务等一些新的内容加入,使这个服务体系更加完整、更加具体。

这么多年来,我国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尤其是民政部都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请您帮我们梳理一下。

王素英:

我也很愿意借这样一个时间,向大家介绍一下民政部的工作,也和大家沟通一下我们这些年在养老方面做了什么事情。

社会养老服务事关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事关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民政部自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一直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采取更多、更积极、更主动的措施,让老年人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晚年生活,做了很多的努力。

民政部作为全国社会养老服务的主管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成效,这些成效可以分为几个方面。

一是着力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2010年,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成立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组织协调。2010年11月,民政部在江苏无锡市召开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2012年3月,又在河北邯郸市召开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从2012年起,民政部在全国启动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这个推进年并不仅仅是2012年,是从今年开始到2015年全部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并且在推进年中还启动了“敬老爱老助老工程”,通过这一工程的实施,会使得我们整个服务体系建设更加丰富、更加完善、更加适合老年人。

王素英:

二是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建设。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标准。我们想无论是这些政策还是标准也好,都对推动我国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和规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近年来民政部还积极推动在全国15个省份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16个省份建立了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这都是我国在老年福利方面从补缺性的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性的社会福利发展的一些很重要的政策保障。

三是广泛开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从2001年起,民政部连续3年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建成3.2万个“星光老年之家”,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多万。可以说星光计划是建国以来我们在社区养老服务投入最大的一次。在城市街道和社区推动建立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种便民利民服务,目前,全国已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达到14391个、社区服务站点5.6万个,社区服务覆盖率达到23.6%,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环境不断改善,尤其是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点保障。

王素英:

四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项目建设。2009年至2012年,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连续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试点工作,已累计投入中央补助试点经费25亿元,今年的投入还在增加,支持各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投入约183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占同期可支配彩票公益金总量的37%,资助建设和改造了近1万个老年福利机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领域。目前,全国城乡养老机构已发展到4万多家,养老床位350多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了19.1张。

五是全面拓展和深化老年人优待服务。2005年,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等21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惠服务。在生活保障方面,将贫困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和专项救助;在医疗保健方面,将贫困老年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规定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在生活服务方面,提倡在服务性行业、公共交通、住房保障中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方便老年人衣、食、住、用、行等日常生活;在文体休闲方面,实行公益性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公共活动等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维权方面,努力让老年人享受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六是大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人才建设。民政部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建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机制,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

以上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六个方面我们做的工作,但是我们也知道我们做的工作和社会需求、和老年人的期待还是有差距的,所以我想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在这方面还要不断的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不断的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能够更好的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中国网:

其实在谈到人口老龄化问题,谈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时,很多网友都有一个关注点就是养老院。养老院也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主要的服务形式。那么,公办养老院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有什么样的职责?我国政府对它的支持和建设有什么要求?

王素英:

我国公办养老机构是代表政府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承担着“三无”、五保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任务和面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示范、培训等功能,发挥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为了促进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近年来民政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十一五”期间,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地方建设和改造了600多个老年福利机构,用以完善设施服务功能,改善老年人集中供养条件。

二是加强指导和引导。民政部明确提出,政府主要投资建设以收养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低收入和失能老年人为主的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这类人实际上对机构养老是有特别大的需要和依赖。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建设若干具有培训功能的养老机构;地级以上城市至少每个城市要建有1所专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示范性及兼顾养老护理员培训的老年养护机构;我们这里说的地级至少建1所是一个最低标准,我们希望各地根据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的情况,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县级层面要至少各建有1所以养老服务为主,兼顾为残疾人、孤儿等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乡镇主要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并鼓励有条件的供养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目的在保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的基础上,向农村低收入、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并为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示范和支持。

三是推动机制创新。为了让公办养老院能够经得住市场的检验,民政部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方式,增强机构发展的内在动力。民政部提出,有条件或者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实行公建民营。是政府投资建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招投标的形式,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来运营,让它更有效率。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可以通过服务收费、政府补贴和慈善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运营费用。同时,要求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合作协议,确保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性质不变,依然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的需要。同时,养老服务性质不变,更重要还有国有资产不能流失。我们想通过这种运行机制上的变化,推动公办的养老机构能够在服务上越来越好,效益上越来越好,老年人住进去能够越来越满意,这是我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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