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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刚才也提到了民政部这些年加强了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推进,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请问民政部有没有在未来准备考虑修改《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在流入地进行婚姻登记?第二,前不久民政部公开了两起行政处罚,其中有涉及到对中国足协的行政处罚,并要求他们作出整改,请问现在有没有什么整改结果?
窦玉沛:
你提的有关《婚姻登记条例》是否修改的问题。现在我们还没有修改的打算,因为这个条例是在2003年8月1日公布实施的,实施以来社会反映良好。但是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会积极地推进。到今年6月,全国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联网,网络已经连接了,目前我们正在做的工作,就是要对建国以来有婚姻登记记录的这些档案全部进行补录,只有这些信息补录进去,全国才能形成一个完整准确的系统。一旦这些信息系统能够全面准确地记录了公民婚姻信息的时候,我想我们在各个地方都能够登记,这是我们研究推进的一个目标。谢谢。
姜力:
民政部对足球协会作出了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个处罚的依据,就是足球协会收取了一个企业的广告收入的赞助,但是这个赞助没有放在足球协会本级进行财务核算,而是放到了它下属的一个企业,这样就违背了社会团体的财务制度的规定,这个规定是民政部、财政部、发改委等有关部委共同作出的对社会团体收费的规定,因此民政部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个行政处罚发出之后,足球协会表示接受,他们现在正在处理,把他们所收到的广告收入由下属协会转入到本级的财务记账上。主要就是这个情况。
李立国:
我再补充回答一个问题。第二个提问的记者,提的三个问题中,有一个是关于涉外组织的登记管理问题。我和姜部长集中精力回答第一、第三个问题的时候,忽略了这个问题,而不是回避这个问题。所以我现在补充回答一下。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扩大国际交流,包括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是我国政府肯定的事情。一些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参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到国内来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对我国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扶贫济困以及各方面业务的培训,起了积极的作用。
所以,我们总体上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国内的合作和活动是敞开大门的。但是其中也确有一些别有用心的非政府组织从事了与我国法律不相符的活动,引起了人民群众的警惕和关注。所以加强和改善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国内活动的登记管理,是势在必行的。按照现行法规,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只有基金会条例做了规定,社团条例尚无这方面的规定。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有的地方政府制定了备案管理的规定,施行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我国法律有序开展活动。但是,对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我们在立法上尚有空白。
所以修订社会组织三个登记管理条例,也将有针对性地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国内代表机构和在国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监督管理问题,以利于我们更好地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的活动,也依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有关社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合作。
刚才记者的提问,是按照对涉外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今后有什么考虑来提问的,我理解,不是指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活动,所以我按照这样一个问题来予以回答。谢谢。
郭卫民: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