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能够落到实处,《规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四个方面的保障条件。在政策措施方面:一是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二是加大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三是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各项优惠政策,研究确定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的具体范围,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四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相关业务,支持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鼓励发行企业债券;五是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促进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保障条件方面: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塑市场主体,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三是要培养人才,继续抓好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吸引其他领域的优秀人才和海外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四是要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依法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建设。
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贯彻落实《规划》要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第一,要以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为重点,打造新型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支撑。只有大力培育文化企业,才能解决长期以来市场体系建设中主体缺失的问题,使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持久生命力。当前,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使更多有条件的文化单位走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做大做强做优,形成一批真正有实力、有活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
第二,要以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为重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长期以来,我国文化资源的配置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结构失衡、重复建设、软小散滥、效益不高,严重制约了文化产业发展。必须通过改革,调整结构,优化配置,提高效率。要按照“做优做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的思路,积极推动文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要遵循市场规律,加大改革力度,破除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第三,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文化产业要大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必须要跟上,实现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创新。要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主要管微观向主要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把工作重心转到为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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