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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考核指标
(1)研发精细化工浓缩废水(液)干化处理关键技术及设
备,能够适应浓缩液有机物浓度100-200g/L,总溶解固体
(TDS)>100g/L废液浓度,单个雾化喷头工作能力不低于5t/h,
雾化粒径0.1-0.3mm,工作寿命不低于3000h,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
(2)开发5t/h、10t/h和20t/h等不少于3个型号的化工浓缩
废液干化大型成套化设备,出料口温度不高于80℃,配套废气
处理系统和蒸汽冷凝液深度处理系统,实现废气和冷凝废水达标
排放,实现达产系统连续稳定运行6 个月以上,设备检修周期
300天以上。
(3)建设1~2项应用新型干化设备的示范工程,处理规模
200m
3
/d,运行成本不高于150元/t,干燥能耗不高于95kg标煤/m
3
水(原水含盐量不低于10%、有机物含量不低于70g/L)。在精
细化工等行业推广不少于3项浓缩废水(液)干燥工程,总规模
不低于500m
3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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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编制精细化工等行业浓缩废水(液)干燥工艺工程技
术规范1套。编制1套精细化工等行业浓缩废水(液)处理处置
设备使用手册。培育1-2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行业龙头企
业,实施期内产业化核心产品累计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课
题总产值达2亿元以上。
(5)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授权3项以上。
4、课题实施年限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5、课题经费来源及构成
中央财政经费不超过1000万元,地方等配套资金与中央财
政资金比例不少于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