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3·15”到底是谁的节日?

2011年03月15日11: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投诉 新闻业务 新闻单位 3·15 敲诈勒索 汽车投诉 汽车厂家 构成要件 涉嫌犯罪 汽车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网站发布篡改过的投诉信息和统计,误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危害极大。

借投诉敲诈已涉嫌犯罪

国家规定:“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联网站,不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更不得登载自行采写的新闻和其他来源的新闻。”

邱宝昌律师说,凡是受理投诉的网站必须是公益性质的,不能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一些网站既没有采访资质也没有转载资质,却以媒体自居大量刊登自己组织采写的负面信息,是违法的。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如果一家网站以公布投诉信息为手段,要挟企业支付钱财,这就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行为,符合刑法上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披露,涉嫌敲诈勒索的维权网站已经成为继手机涉黄网站之后又一个新的投诉热点。

一些汽车厂家负责人呼吁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些网站加强引导和监管,对以敲诈勒索为主要商业模式的网站坚决予以取缔。

   上一页   1   2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