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29日讯 大兴安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加强采伐源头管理,严把伐区设计质量关,坚持伐区现地拨交制度,严格抓好伐区的产前指导、产中检查和产后验收工作,伐区作业质量实行“三级”验收制度和验收责任终身追究制。
二是木材生产期间,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凭证采伐制度情况专项检查,查处林场违反伐区生产操作规程违规生产,追究林场经济责任,进一步规范木材生产秩序,有效地实现了源头控制。
三是加强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控制总量。资源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材出材率核查工作,对各林业局的商品材出材率进行了重新核定,严格控制各林业局的运输总量,防止超采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
四是加强了木材检查站、木材生产环节及占用林地的管理,特别针对木材运输的管理,严格执行了木材运输证申领发放制度,加强木材运输证申领发放使用管理。对烧死木运输证实行单独专用台账,实行烧死木运输专用章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铁路整车装车日报表工作,相互协调配合,做到报表及时准确详实,确保凭证运输率达到100%,杜绝无证运输事件的发生。
五是进一步整顿规范木材加工秩序,开展木材加工厂点的全面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取缔非法木材加工厂、经营点。对管理不规范、台账不健全、加工能力低等问题木材加工厂停拨加工原料,不予年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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