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批复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新标准执行时间表
两部委:手机漫游费下调新方案最迟4月1日执行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冯晓芳、李华颖)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从3月1日和4月1日起,手机国内漫游费新上限标准开始按照“漫游状态下拨打每分钟0.6元、接听每分钟0.4元”执行。就用户关心的新标准能否按时执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有关负责人28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问:调整标准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需要做哪些工作?能否按照预期时间执行?
答:按照两部委要求,作为移动运营企业,近期我们立即组织了资费方案清理、业务规则梳理和计费系统改造等各项准备。未选用任何资费优惠方案的标准资费用户调整相对简单,我们按照2008年3月1日起这一时间表执行;选择了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将尽快调整到位,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问:为什么选择了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调整起来时间会更长些?
答:由于本次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的同时,还对漫游状态下的漫游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进行了合并。在用户端来说,只是资费标准的下调,但对运营商来说,意味着漫游状态下的资费结构和计费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涉及各种资费优惠方案需要进行重新梳理,加上需要对各地计费系统及全网漫游结算中心进行改造,涉及多个设备提供商和软件系统。因此,对已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调整时间要长一些。
问: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未按时调整到位,或出现计费误差,对用户有没有具体的补偿措施?
答:此次计费调整的正式通知于2008年2月13日下发,留给运营商的计费改造时间非常紧张,不排除有部分地区因特殊困难无法按照“时间表”执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承诺在改造完成之前收取漫游通话费高于新上限标准的部分将返还用户。如果发生计费误差,多收取用户费用,经核实后,给予话费退还。
问:各地分公司执行是新标准是否会有差异,如何协调?
答:集团公司已向各地分公司传达,要求高度重视本次调整计费工作,积极进行相关系统改造,确保新资费政策顺利和早日实施,使消费者早日享受到下调漫游费上限标准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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