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2018-03-02 15:49:35  |  来源:南方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建设,推进,发展,加快,工作

(五)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省一体化发展。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及相关政策,支持珠三角率先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珠江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提升珠三角城市群引领带动能力。高标准规划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筑牢广东生态屏障。支持东西两翼打造广东经济新的增长极,与珠三角城市串珠成链建设沿海经济带。深化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全面对口帮扶,支持结对城市开展产业共建,提升园区发展水平,防止落后产能和污染转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评价考核。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海陆丰等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四川甘孜工作,加强与黑龙江对口合作。

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实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提升科学用海水平,打造更具活力和魅力的广东黄金海岸,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推动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海工装备、海洋生物产业,加快布局发展海上风电,开工建设10个以上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365万千瓦以上。加强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现代渔港建设,发展远洋捕捞、深水网箱养殖等现代渔业。发挥好海洋创新联盟作用,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滨海旅游公路建设,打造广东特色的滨海旅游经济带。

提高城镇化质量。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周边中小城市为支撑,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提高中小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强化城乡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标国际一流促进珠三角城市核心区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扎实有序推动粤东西北新区起步区建设。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摸查治理,坚决遏制增量,下大力气查处存量。以“三旧”改造为抓手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对城市历史风貌和公共绿地空间等的规划和管控,推动地方立法加强历史建筑、特色街区保护修缮,加快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加大闲置土地、批而未供用地处置力度。推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慢行系统,加快治理交通拥堵、内涝等“城市病”,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继续推动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项目库建设与动态调整,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机制,深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全省高铁网络布局,加快推进广汕、深茂、赣深、合湛等铁路建设,争取开工建设汕汕、龙梅龙高铁等项目,加快推进广湛等项目前期工作,构建全省“五纵两横”高铁骨干网络,优化调整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汕昆高速、武深高速、汕湛高速、深中通道、白云机场第二高速、虎门二桥等公路项目建设。加快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完成惠州机场扩建和珠海通用机场建设,加快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潮汕机场扩建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宝安机场扩建、珠三角新干线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大力推进北江东江航道扩能升级、南沙港四期、汕头港三期、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茂名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等港航项目建设。加快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韩江高陂水利枢纽、潖江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建设。

(六)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化解处置长效机制,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严控各类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牢牢守住债务限额“天花板”,确保不突破债务限额。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处置具有较高风险的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防控国企债务风险,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步伐,实施国企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强化企业境外投融资、产权变动和资金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严防发生重大损失。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和数据共享,强化对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推动属地金融机构简化产品结构、压降不良资产,加快金融去杠杆,加强流动性风险防范。严格规范实体经济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大力遏制资金“脱实向虚”。健全农合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力化解历史包袱。压实属地责任,大力打击非法集资,整顿校园贷、现金贷,以P2P网贷机构为重点规范互联网金融,稳妥处置交易场所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推进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加强风险研判,严格限制信贷资金用于投资投机性购房,坚决防控房地产领域引发金融风险。

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学校、农村、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指挥能力,完善防灾减灾工程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常态机制,强化自然灾害协同救助。

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扫黑除恶和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全民禁毒工程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推进重点地区行业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强化信息网络安全防控,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着力解决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提升海防管控能力,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加强城乡社区精细化治理,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岭南瓜果、南药、花卉等优势特色农业,推进畜禽规模高效养殖。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稳定粮食产能。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创建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8万亩水田垦造任务,推进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发展农机装备、设施农业,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建立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积极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加快“三区三园”建设,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技能培训,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落实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方案,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坚持整县统筹、连线成片推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向农村流动。加强村庄规划,全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全部村庄基本完成基础整治任务。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加快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电网、供水、网络等建设,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乡村旅游,规范发展民宿、农家乐等。加大梅关古道、西京古道等南粤古驿道、古村落活化利用力度。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树立文明乡风。

深化农村土地、产权等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巩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深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垦、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健全贫困户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落实人盯人、人盯户帮扶联系机制,确保帮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务工经商技能。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措施,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坚持大扶贫格局,办好广东扶贫济困日等活动。扎实做好与桂川黔滇扶贫协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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