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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大判断,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为我们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重点任务,为我们破解发展瓶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酒泉处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方阵”,但近几年位次下移,支撑全省发展的贡献减弱,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不相称,与省委、省政府对酒泉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还有差距。我们必须紧跟新时代步伐,顺应新时代要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抓住“一带一路”建设这一最大机遇,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打好产业转型升级仗,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18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培育现代产业,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保障改善民生,奋力推进活力酒泉、小康酒泉、生态酒泉、魅力酒泉、幸福酒泉建设。
2018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2.5%以内。在实际工作中,各项指标争取更好结果。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难点,推进基础性关键性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着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
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眼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完善环保税、资源税征缴制度,严格落实环保、能耗、用地、质量、安全标准,形成激励先进企业兼并重组、倒逼“僵尸企业”退出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用电、用工、用地、物流等成本。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戈壁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完成投放,支持企业通过债转股、股权债权融资等方式“去杠杆”。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建立有利于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增量,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规范PPP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确保把政府债务率控制在合理水平以内。进一步整治小额贷款公司借贷行为,坚决取缔“地下钱庄”,严厉打击套取贷款、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加快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在肃州区、玉门市先行试点。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入股,积极推进集体资产入股,规范精准量化股权,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入股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股份合作经营。
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整合取消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着力提高承接和服务能力。建立行政审批事项“预下放”制度,推动审批链同步下放,增强协同性、联动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改进政务服务,优化行政审批,促进政府部门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促进线上线下审批无缝衔接,全面推行审批承诺制和代办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