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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重品位提升,加强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寻找桂林文化的力量,挖掘桂林文化的价值”工程,推动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首部实体法《桂林石刻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全面完成,历史文化“散珠碎玉”得到系统抢救保护。大力推进王城片区历史文化旅游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靖江王城“拆围透墙”工程基本完工;靖江王府及王陵、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加快建设,完成靖江王府维修工程一期。第二批文化标识建设进展顺利,一批名人故居正式开放,桂林博物馆、图书馆新馆开馆。成功举办全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湘江战役纪念馆及全州、灌阳红军长征纪念园(馆)建成开放,桂林烈士纪念碑建成。入选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6个。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全部免费开放,新增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53个,“百姓大舞台”“百姓大讲坛”“漓江之声”“周末大家乐”“精品书画月月展”等公益文化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推进文化精品创作。桂林渔鼓《梦圆》作为广西唯一入选节目,赴京参加纪念建党95周年优秀曲艺节目展演,杂技《飞天》荣获第六届国际马戏节比赛银奖,《南溪往事》《潮舞荔江》荣获全国优秀作品奖,《抗战桂林》获广西优秀纪录片一等奖。央视春晚桂林分会场筹备工作全面展开。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成立全区首家工艺美术创意产业园;组建桂林市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动文化与绿色制造、旅游、生态、科技、金融、互联网等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出版印刷等产业加快发展,动漫产业领跑全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六)注重环境治理,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坚持生态立市,以保护漓江为重点,全面加强保护治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成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漓江保护迈上新台阶。深入推进漓江“三统”改革,建立健全漓江保护协调机制,出台实施漓江风景名胜区破坏生态资源和景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采石场发展规划等一批新规;强力开展漓江综合整治“九大专项行动”,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率先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严厉惩处一批环境违法主体。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制,按要求完成环保部综合督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展“四尘四气”[9]整治,实施防治大气污染“五大专项行动”,砖厂、燃煤小锅炉整治强力推进,淘汰黄标车6269辆,完成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取得明显效果,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优良天数达306天,同比增加10天,PM 10、PM 2.5平均浓度值分别下降8.6%、7.8%。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主要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在6县区推开。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深入开展“生态乡村”建设活动,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农村改厨改厕改圈试点,11县完成“80%的行政村创建生态村”目标任务。持续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森林覆盖率达70.92%,银竹老山资源冷杉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