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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建设现代农牧业,切实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
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规划,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万亩,确保粮食总播面积不低于8000万亩、总产稳定在550亿斤以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数量红线和质量底线,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夯实粮食生产根基。推动种植业结构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加快发展市场需求旺盛的绿色有机产品,扩大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和饲草料种植面积,加强设施农业特别是大中城市蔬菜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国家优质马铃薯种子功能区和种植加工基地。扎实推进“粮安工程”,提升粮食仓储和流通基础保障能力。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继续实施“双百千万”高产创建工程,重点抓好牲畜品种改良,提高单产、增加效益。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积极推广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稳步发展草原畜牧业,推进生态草业发展,抓好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灾害能力。
提升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围绕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目标,进一步加强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优势产业带,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牧业生产,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推广成功的利益联结模式,构建农畜产品现代营销体系,让农牧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加强农牧业品牌建设,做好原产地保护和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认证,培育更多驰名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净化农畜产品产地环境,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抓好国家毛绒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试点。严格实行牲畜交易强制检疫制度,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
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扎实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完善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流转政策,健全公开规范的流转市场,重视并解决好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动广大农牧民和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农牧业基础建设。加快“引绰济辽”、毕拉河水利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绰勒水库下游灌区、嫩江干流防洪和黄河二期防洪工程,加强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实施灌区、牧区及生态脆弱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基本完成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积极调整用水结构,推进跨盟市水权转让。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公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