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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着力建设共同精神家园。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凝聚共识,认真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中国梦·尽责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突出实践要求,丰富活动载体,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精神文明创建、群众文化活动相结合,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激发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动力。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出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等文化工程,扩大“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覆盖面,实施边境旗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固边工程,推动首批自治区公共文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加强对精品创作演出的扶持引导,以“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为抓手,推进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舞台剧目精品创作、草原文学精品创作和优秀蒙古文作品翻译工程。加大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促进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繁荣发展社会科学、广播影视等事业,促进新型媒体与传统媒体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积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健全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培育文化产业主体,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项目的带动作用,扶持发展特色中小微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企业和品牌,引导开发一批特色文化旅游项目。搭建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扩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
努力提升对外文化交流水平。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我区民族优秀文化更好地走出去。按照自治区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意见的要求,落实重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创新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讲好中国和内蒙古故事。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提升草原文化的对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