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反洗钱监督管理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 2014-08-18 10:14:4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反洗钱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证券期货业 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 客户身份 诫勉

(一)探索对大型法人机构的反洗钱监管模式

2013年,在总分行分工协作对单一法人实施监管的工作模式下,人民银行对全国性金融机构全系统开展了监管试点,以客户风险管理流程为手段,运用包括非现场数据分析、现场检查、现场评估、诫勉谈话等各类反洗钱监管工具,对金融机构表内表外业务、境内境外业务及前中后风险控制状况开展了全景式评估检查,为人民银行对大型机构开展法人监管积累了经验。

(二)深入探索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方法

人民银行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于2013年向分支机构下发了《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对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情况开展评估。各分支机构积极试用该标准,并结合实践进一步完善洗钱风险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分行业、分层级的评估标准,完善评估指标,制定配套方法、指引,不断提高评估标准的适用性。据不完全统计,全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对992家金融机构(包括450家法人机构)进行了风险评估。

(三)强化支付机构反洗钱监管

2013年2月,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支付机构反洗钱履职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支付机构在内控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自查整改活动,严把支付机构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初审环节,并实现对支付机构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全面开展反洗钱风险评估、现场检查及政策辅导等日常工作,切实提高支付机构的反洗钱意识和水平。

(四)依法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

依据对金融机构开展的反洗钱风险评估结果,2013年,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共对1146家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支付机构开展了反洗钱现场检查,依法对违规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