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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央行网站发布《2013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报告指出,2013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国家反洗钱中长期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人民银行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根据反恐怖融资的现实需要,研究起草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资产冻结义务,推动反恐怖融资立法不断完善;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全面落实风险为本的改革方针,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洗钱类型分析等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的有效性不断提高,金融系统向公安机关报案线索的立案率同比上升8.2个百分点;反洗钱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司法、执法、情报、侦查等方面稳步发展,税务征管国际协作开启新领域,反洗钱双边监管合作探索新途径。
报告指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和授权,2013年,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参考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以下简称FATF)标准及FATF对我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评价、建议等,在吸收主要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组织召开论证会,听取外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有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最终于2014年初正式发布,弥补了我国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制度空白。该办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在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方面应履行的义务,解除冻结措施的条件,对被冻结资产的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涉外冻结资产的处理以及监督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