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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各级林业部门突出林业“十大生态屏障”和“十大主导产业”建设,提前谋划,强化管理,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据统计,全年造林613.8万公顷。
天然林保护工程全年造林57.16万公顷,森林改培3.33万公顷,森林抚育175.13万公顷,1.15亿公顷森林得到有效保护,天然林管护措施全面落实,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坚持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采伐量继续调减。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继续稳步实施,全年荒山荒地造林45.29万公顷、封山育林20.87万公顷,截至2011年底,退耕还林工程造林2700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900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500万公顷、封山育林 300万公顷。“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全年造林134.43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工程开局良好,工程建设呈现快速发展、规模推进、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效益凸显的良好态势。沿海防护林、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以及太行山绿化工程造林稳步推进,工程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消浪等防护能力不断增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全年完成林业建设任务53.63万公顷,二期规划建设范围扩大,增加了固沙项目。岩溶地区石漠化工程由试点转入重点治理,全年完成林业建设任务21.17万公顷。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以工业原料用材林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形成了以粤桂琼闽地区为代表的南方原料用材林产业带,以长江中下游地区与黄河中下游地区为代表的中东部工业原料用材林产业带,以东北、内蒙古地区为代表的工业原料用材林产业带。
各地也相继组织实施地方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重庆市四级书记抓“森林重庆”建设,开展“绿山富民”行动,深入实施城市、农村和长江两岸森林工程等多项造林绿化工程,森林覆盖率由2007年的33%提高到目前的39%。福建省建立省、市、县(区)、乡(镇)、村(屯)五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的“四绿”工程建设,2011年造林规模为历年之最。浙江省以森林屏障、森林通道、森林村庄、森林城镇、森林网络、森林文化等六项工程为重点,启动实施“1818”平原绿化行动。江西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推进“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深入开展。广东省启动实施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进一步强化森林生态和景观功能,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广西自治区以通道绿化、城镇绿化和村屯绿化为重点,采取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全民行动,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海南省启动“绿化宝岛”计划,以防护林工程为重点,加强领导,层层明确责任,分解落实任务,推进海岛绿化和海防林建设。陕西省开展千里绿色长廊工程建设,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改善通道沿线绿化面貌,促进全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辽宁省启动实施“青山工程”,规划造林绿化50万余公顷,全面加强生态治理。
三、城乡绿化稳步推进
国土绿化的深入推进,为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通过旧城改造增绿、庭院拆墙透绿、中心城区添绿、新区规划建绿、城郊造林扩绿等多种形式,推动城市绿化快速发展。按照高标准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已成为各地改善城市生态的重大举措。2011年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61.2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1.8万公顷;城市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11.1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2平方米。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已分别达到38.62%和34.47%,有183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31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新疆等省区市继续深入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不断加大四旁植树和农村庭院绿化美化力度,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一批乡村被各地命名为森林乡村、绿化示范村等,乡村面貌逐步改善,呈现出生产、生态、观光、休闲于一体的田园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