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察工作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7532人,提起公诉50775人。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力度,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33件。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8584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立案侦查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出让、开发利用、征地补偿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248件。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16209人,提起公诉1148409人。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斗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参与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幼儿园儿童和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犯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努力遏制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6419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9898人。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224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其中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3969人。健全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82人,追缴赃款赃物74亿元。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49件10227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55628件,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964万人次。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3120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702件。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3836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支持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量刑公开公正。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裁判的监督,建立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425件。开展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对87名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罪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813人。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555人。深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2139件。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21人。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推进全员培训,共培训检察人员11.9万人次。首次颁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和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