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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王芳)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去年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37147元,同比增长13.5%;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为20759元,同比增长14.1%。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少行业中,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要远远高出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如金融业中非私营单位为80772元,私营单位为30513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非私营单位是66598元,私营单位为31226元等。
“这是由于非私营单位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为主构成,而这些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发展成熟、企业结构科学且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本、技术或政策支持,获取市场份额更为容易,因此盈利能力自然高于私营单位。”中国劳动协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分析。但他同时担忧道,这种现象也折射出我国私营单位发展的外部条件并不乐观。
对于国家统计局沿用的平均数工资统计方法,业界则质疑将高层收入与低层收入平均得出的数据缺乏科学性和参考性,呼吁依据收入阶层展开分类调查,并公布工资的中位数、众数等。
对此,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统计制度还难以满足上述要求。即便有的国家建立了单独的薪酬统计调查制度或劳动力成本调查制度,一般也是若干年进行一次调查。目前国家统计局还没有开展这方面的调查。
孙群义表示,一方面平均数是反映总体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仍然是很有价值的参考数据;另一方面纵观社会发展历程,要注重历史数据之间的衔接性和可比性,因此延续传统的算术平均法计算平均工资应继续。但也应该做出更多分类统计的尝试,以便更科学地指导宏观决策和调控,引导工资合理分配,缩小收入差距。
据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试运行,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收入比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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