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03日16: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区域金融

  2 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需关注的方面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极为密切。目前,各地区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既是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的反映,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地区间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区域金融体系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不利于我国金融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使得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在全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需要特别注意针对我国不同区域的特点和差异,全面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健康、协调发展。
  (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但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了新的进展,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仍较突出,需要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各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各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既有共同性的问题,也有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甚至还可能出现差距加大的局面。各地区经济增长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性依然较强,投资消费失衡和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经济结构性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各地区都面临农产品、资源性产品、服务类产品等价格上涨的潜在压力;部分地区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有所显现;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问题依然突出。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有所扩大。
  (二)金融机构改革全面推进,但其公司治理结构与盈利模式需进一步改善
  改革重组后,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各项财务指标明显改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所增强,但其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目前,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普遍面临业务品种单一,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市场竞争激烈等问题,由于缺乏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尚未形成协调发展和较为完善的业务盈利结构,金融机构可持续盈利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有待提高。应继续推进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内部管控能力,夯实区域金融稳定的微观基础。
  (三)社会融资结构有所改善,但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格局需加快改变2006年,随着股票市场融资功能的恢复以及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的继续发展,除东部地区贷款比重小幅上升外,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非金融机构部门直接融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1.83个、2.59个和2.26个百分点;直接融资占融资总量10%以上的省份数量上升到了12个,较2005年增加了一倍,融资结构有所改善。但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总量中,银行贷款占比分别为86.71%、82.38%、93.28%和95.62%,间接融资依然占据绝对比重,经济波动和调整的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
  (四)金融创新逐步活跃,但有利于金融监管的制度措施需继续完善
  近年来,国内金融创新发展快速,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包括银行间市场的混合资本债券、重整资产支持债券,交易所市场的上市公司债券、附认股权证,证券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外汇市场规避利率和汇率风险的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与此同时,随着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金融交易载体之间的关联性日益增强,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行业间业务互相渗透,各地区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交叉性金融业务出现了较快发展。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综合经营以及交叉性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使得宏观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面临新的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同时金融工具创新使得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的表外业务大量增加,单纯的资产负债表难以反映金融机构的真实经营情况,加大了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的难度。此外,金融交易技术的创新也加大了监管难度。
  (五)金融业步入全面开放格局,但在开放中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结束,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范围逐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东部快速发展的同时,已逐步加快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扩展的步伐。同时,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业务增长迅速,市场份额快速上升,在给国内金融业带来新机制、新产品的同时,也使中资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竞争和发展压力。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已面临与外资金融机构平等竞争的新格局,中资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在金融业步入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下,需特别注意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的影响。
  (六)风险处置取得较大进展,但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2006年,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果,城市信用社风险处置取得新进展,高风险信托公司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多数地区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实力增强,拨备覆盖率提高,资产质量有所改善。但从整体而言,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能力仍然较弱,部分机构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一是资本实力增长缓慢,仅依靠利润增长弥补历史损失,短期内风险敞口难以覆盖。按照新的资本监管政策,如果资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充,业务扩张、盈利增加将面临困难;二是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对非信贷及表外资产的风险缺乏有效的识别手段。尤其是对资本市场风险认识不足,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逐渐暴露出债券投资风险;三是网点分散,内部管理层次多、链条长,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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