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十问":房产损失由谁来担 证件存折"震"丢咋办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06 月 04 日 |
|
保险赔偿如何获得?
●参加了人身保险按保险合同申请赔偿
●参加了地震附加险才能申请财产赔偿
亲人没了,房子也没了,幸存的人震后能否得到赔偿?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得到赔偿?
此次地震中,如果事先参加了人身意外保险,可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申请赔偿。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理赔要求提供保单、身份证等一系列证明和资料,由于地震的突发性,很多相关证明和资料都无法找到。5月26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业抗震救灾人身伤亡给付服务八项应急指引》,规定对因灾造成的有效保单灭失或损毁的,如果申请人提供的保单基本信息与保险公司信息库相吻合,就可以受理。
同时,这些应急指引还包括:身份证明要求放宽,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丢失或损毁的,或者对按合同约定申请给付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的被保险人死亡案件,可由乡镇或乡镇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或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尽早给付;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合理确定伤残给付条件,尽早给付;延长保单交费宽限期;免除相关应收费用以及提供优惠利率保单贷款等。
按照这些应急规定,灾区保户到临时救治医院就诊,也可以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定点医院等同对待。目前,保险公司热线24小时服务,工作人员特事特办,正在将赔付款陆续送到遇难者亲属手中。
地震中伤亡的人员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此,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他认为,地震时正在工作而遭受伤亡的,一律按照工伤事故处理,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人,其本人或亲属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获得保险赔偿。
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财产保险尚未将地震灾害列为保险责任,由于地震造成的房屋、车辆损毁等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损失,极少能得到赔付。除非是灾区的投保人事先选择了一些保险公司针对地震灾害造成城乡居民房屋损失的附加险,才能申请赔偿。地震附加险是2000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收费标准一般为主险的10%,其保险责任为“直接因破坏性地震震动或地震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及滑坡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无主财产”究竟归谁?
●遗失物:拾得人妥善保存,有关部门要公告招领
●继承: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
地震灾难造成大量房屋毁损、人员伤亡,而一些包括个人金融资产在内的财产会成为暂时性的“无主”状态。按我国有关法律,这些财产最终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确定其主人,绝不允许被随意占有和任意处置。现在一些暂时处于“无主”状态的财产包括地震后,无人认领或所有人死亡、失踪的财产,包括房屋、物品、现金、存款以及其他财产。
对地震中发现的遗失物,基本原则是妥善保存不得据为己有。按照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律还要求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如不知道权利人,要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对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则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对死亡者或被宣告死亡者,财产可通过继承方式确定。
在突发的灾难中,遗产继承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这种情况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地震中,很有可能发生有相互继承关系的人同时死亡的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对既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是严格意义上的无主财产,这类财产如何认定,法律有严格规定。按继承法既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如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对财产无主认定,现行民事诉讼法将其作为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
来源: 人民日报 |
|
相关文章: |
|
图片新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