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家暴”民间组织匮乏

2012年03月12日11:2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婚姻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家暴 民间社会 城市女性 性暴力 民间组织

本报讯(记者黄英男)日前,联合国人口基金(以下简称人口基金)公布了一份关于妇女受到暴力情况的调查数据,其中显示,在中国遭受虐待的妇女中,约有84.1%的人曾向社会网络求助,而与之对应的是,中国目前尚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立法,而以反对家庭暴力为主要工作方向的民间组织尚不足10家。

城市女性近4成遭“家暴”

三八节前夕,联合国人口基金公布了一份关于性别暴力的资料,资料称针对妇女的暴力很普遍,其中,针对中国的抽样调查显示,有近4成城市妇女受到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而在农村,这个数字超过6成。

针对城市的调查分别在浙江、甘肃和湖南的城市中家庭取样,其中有34.7%的妇女表示受到过家庭暴力,其中,精神暴力最为常见;而在中国农村地区,29.7%的妇女遭受过身体暴力,58.1%的妇女遭受过精神暴力,遭受过性暴力的妇女比例是6.7%,而遭受过至少一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的妇女比例高达64.8%。

8成受虐女性曾求助

解决针对妇女暴力的途径之一是女性在遭受暴力后应主动接受正规的干预服务。

人口基金的研究数据显示,中国遭受虐待的妇女中大约有15.9%选择不寻求帮助,84.1%的受害者则向非正式或正式的社会网络寻求过帮助,选择最多的是她们伴侣的朋友和家人。在无法得到有效帮助的情况下,受害者可能将自己与外界隔绝开。

立法与民间组织不足

在中国,家庭暴力日益受到社会关注,而整个社会应对家庭暴力的手段和措施尚显不足。

虽然中国的《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禁止家庭暴力,但到目前为止,中国尚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全国性专门立法,在这种情况下,全国绝大部分地方政府陆续制订了有关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或政策,但仍有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四省市尚未有相关法律政策。

与立法层面对应的是民间的救助机构,民间组织反对家庭暴力网络负责人冯媛日前在做客搜狐“益论坛”时透露,中国以反对家庭暴力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民间社会组织至今尚不足10家。

“国家已经在朝着完善法律方面前进了,但和中国社会已经存在的巨大需求相比,目前这几家民间组织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冯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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