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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与科技强国相匹配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转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演化为创新体系的竞争,创新战略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是现代化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2011 年以来,我国企业 R&D 支出占全社会 R&D 支出比重均超过 3/4,要更好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建议:①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立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和转移体系。②支持“顶天立地”的大型创新领军企业加强基础前沿研究,有效吸纳全球特别是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资源,增强产业技术储备;鼓励“铺天盖地”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创业,主动试错,把握机遇。③让科学家和企业家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将生产实践中的科技创新需求及时反馈给大学和科研院所,让科技创新产生的“好的知识”能够被更多的创新主体便利地获得并得到广泛应用。④加强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业化能力建设。建立技术准备度和科技创新需求标准化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地促进供求衔接,提高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供给质量。⑤通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同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更好地带动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跨区域跨行业组合,更有效地联接基础前沿研究、技术产品开发、工程化和产业化,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新格局。
建立健全与科技强国相匹配的科技投入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关键是发挥好我国科技资源丰富、产业配套体系完整优势,加快构建现代化科技投入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建议:①统筹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构建多元化研发投入机制,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推动不同行业和领域创新要素有效对接。②对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方式进行统筹布局,优化基础和应用研究的资源配置基础结构,探索设立医学健康研究基金、农业食品研究基金等专业研究基金。③采取政府引导、税收杠杆等方式,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扩大企业基础研究经费使用的灵活性,提高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积极性。激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大对科学研究的慈善捐赠。④完善科技金融政策,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健全金融科技风险防范体系。⑤引导风险投资和科技金融机构参与产学研创新联盟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支持模式,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管道,更好地服务产学研融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