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科研机构的建制化演进及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19-01-30 11:28:47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温珂 蔡长塔 潘韬 吕佳龄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国立科研机构,新科技革命,多重制度逻辑,分类模型

国立科研机构的多重制度逻辑

从组织新制度主义理论来看,国立科研机构的 3 种职能是 3 种制度秩序的反映,每一制度秩序背后又各自遵循一个制度逻辑。所谓制度逻辑,是指一系列构成社会组织原则的现实秩序与象征性建构,如设想、价值观及信仰等。从科研-教育-创新三位一体的职能定位出发,国立科研机构中主要存在着知识创造、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 3 种制度逻辑。

科研——知识创造逻辑。知识创造逻辑是“求真、求实、求新”。科学家追求学术成果的优先发现和发表,为其带来在学术共同体内的声望和其他学术与社会资源。

教育——知识传播逻辑。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传递经验的社会活动,经由人们的主动意识而形成并得到满足。国立科研机构所承载教育职能的逻辑是传播知识和劳动力再生产。

创新——知识应用逻辑。知识应用是指知识实现其市场价值的过程,即“创新”的过程。国立科研机构中的知识应用逻辑,体现其服务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进生态环境和实现社会进步的职能。

从多重制度逻辑冲突来看国立科研机构的组织方式选择

组织内的多重制度逻辑之间必定既存在重合,也存在冲突。一个包含多重制度逻辑的组织,要么在多重制度逻辑的冲突中最终解体,要么在多重制度逻辑的冲突中不断创新、演化以求得存续。制度逻辑的冲突与整合推动了组织的分类发展。

兼容性和中心性:理解多重制度逻辑冲突的两个维度

Besharov 和 Smith从兼容性和中心性两个维度出发,对包含多重制度逻辑的组织做了分类研究,为理解应对多重制度逻辑冲突时的组织形式选择提供了理论基础。所谓兼容性,是多重制度逻辑当中蕴含一致性目标和组织行为被强化的程度,也就是一个组织多大程度上包容多种制度逻辑。所谓中心性,是指组织功能相关联的多重制度逻辑被平等对待的水平。就国立科研机构而言,兼容性表现为通过组织行为所传递出的对知识创造、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等 3 类制度逻辑之间冲突关系的处理原则及其途径。具体来讲,①在科研机构层面上是否有相应的机制设计来保障 3 种制度逻辑均能在组织行为中得以反映,比如科技项目管理部门的设立、学生培养部门的设立和专职技术转移机构的设立等;②这些部门之间的关系性质,是相互竞争还是相互协作,前者无疑会导致组织兼容性的降低,后者则会提高组织结构的包容性。中心性是指知识创造、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这 3 种制度逻辑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被平等对待,主要体现在对科研人员的评价导向上。研发活动、研究生培养以及技术转移转化,是上述 3 种制度逻辑的外在体现:如果这些活动在对科研人员的评价中都被视为核心活动并被赋予近似权重,就表明该机构具有较高的中心性;反之,则中心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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