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
在过去的15年中,巴西的电力行业经历了数轮改革。最初,巴西的电力企业是由政府经营的国有企业,效率相当低下。此后, 发展形成了部分竞争性环境,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共存,同时也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管部门。目前的电力行业模式从2005年起开始形成,结合了规划和竞争(以竞拍的形式), 从而确保了资源供应的充足性,并创造了一个相对可预测的环境,以吸引新的投资者。
巴西在实施竞拍机制的第一个五年中,共进行了31次拍卖,签约约57GW新装机容量,其中包括火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巴西的电力行业改革涉及一系列机构的形成,包括负责确定资源需求的机构以及负责开展和监管竞标过程的机构等。
1、巴西国家电力局(ANEEL)是独立的联邦电力监管机构。
2、巴西国家电力调度中心(ONS)是独立的输电和系统运营商,根据集中现货市场的最低成本实施系统调度。
3、巴西电力市场运行和管理机构(CCEE)是电量批发市场运营商,负责制定现货价格、合同结算,近期还负责开展竞拍。
4、巴西联邦能源开发公司(EPE)是开展电力规划的实体。
长期电力合同是巴西电力行业结构的核心。合同的竞争在一个集中化、标准化和透明化的环境下进行,对于一个年均增长5%的电力系统来说,这一机制是促进系统低成本扩张的关键。竞拍时设定的价格会最终转嫁到终端用户。
美国
对新建电厂长期合同的竞争性招投标在美国的许多地区也得到了使用。在美国许多州,类似于中国电网公司性质的公共事业公司需要通过竞争性竞拍来获得新的发电资源, 这些州包括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科罗拉多州、佛罗里达州、路易斯安那州、蒙大拿州、俄克拉荷马州、俄勒冈州、犹他州和华盛顿州。虽然各州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遵循以下模式:
1、通过资源规划过程确定所需资源。
2、要求政府在投标之前对电网公司准备的《招标书》、合同格式、评标程序实施监管。
3、允许公众对这些文件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4、在主要投标开始前审查投标人的财务和技术资质。
5、要求根据预先制定的评标标准对各投标进行评估。
6、中标人在正式宣布之前需获得政府的审阅和批准。
Tierney和Schatzki在其2008年发表的文章中介绍了以上各州的经验,并探讨了各州政府如何下大力度设计保护措施,以确保电网公司在公正和竞争性的环境中开展竞拍。通常的保护措施包括由政府官员实施监督,同时设置独立的监管人(除政府官员外),以及着重强调透明性,从而使非政府组织和公众能够对竞拍进行监督。各州在确保有效竞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作者还指出,当非价格因素成为中标人决选的主要考虑因素时,保护措施尤为重要。各州通常会利用独立监管人来保障涉及多项或复杂的非价格因素的合同的公平性竞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