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最新联合制定发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它规定医疗广告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利用患者、专家、医学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等内容不得再出现在医疗广告中。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一则标称“治癌药服一周见效”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不但堂而皇之地在媒体间大行其道,而且竟然将其寄到工商所,岂非“老鼠”戏弄“猫”,荒唐之至。
自今日始,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单位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今天联合修订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1日正式实施。
一个时期以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充斥人们的视听,名人献身作法有之,夸口包一百病有之。不明就里者,寄之以厚望,结果钱财被诈骗,贻误病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李亚莉痛斥违法医疗广告已成为广告市场一大顽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污染了社会环境,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反感。
缘何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李亚莉认为医疗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利益驱动是直接原因,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不适应医疗广告市场发展现状,广告违法成本低,难以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也是重要原因。
近年来,医疗广告快速增长,据统计,二00五年全国医疗广告年经营额达七十六亿元,在商品类别广告经营额中居第六位,医疗广告中虚假违法宣传问题日益突出,且成为广告市场一大顽疾。二00五年至二00六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一点一万余件。仅 二00六年前三季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四千六百四十四件,占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百分之十二。
专家认为,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改革地快速发展,一九九三年发布实施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医疗广告市场的发展与规范。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卫生部重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可谓旱逢甘露,正当其时。新《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规定医疗广告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二是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医疗广告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八项内容,主要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同时,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或宣传治愈率,利用患者、医学机构、专家等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名义等八项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三是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经济处罚的同时并处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单位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负责人称,全国各级工商系统将依照新《办法》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重点监测医疗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和媒体;查处未经审查和擅自更改审查内容及其他违反新《办法》规定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的协调、移送、查办机制,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全方位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记者 刘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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