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尽管国家明确提出今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的约束性发展指标,但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0.8%,节能降耗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这篇报道反映的节能产品在国内没有市场、只能大量出口海外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节能降耗还未能引起各方重视,对节能降耗的技术开发、市场推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已是刻不容缓。此外,本报已在六版推出“聚焦高耗能行业”专栏,陆续报道节能降耗的有关问题,敬请读者关注。
英利公司的太阳能光伏电池仍然供不应求。钱是挣了不少,但公司老总苗连生却乐不起来。因为他的高效能源产品没能为国内建设节约型社会发挥多大作用,而是全都被外国人买走了。
近两年我国光伏电池生产相当红火,但绝大部分产品也都漂洋过海到了他乡。英利是我国最大的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的生产企业,其产品90%出口到欧美国家。中国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说,是国外的需求拉动了我国光伏产业的飞速发展。
与光伏电池境况相似,我国是位居世界第一的节能灯生产大国,去年节能灯的产量约17.6亿只,占世界总量的90%。但这些节能灯的70%都用于出口,国内的普及明显滞后。
为什么这些高效、节能、绿色、无污染的高科技产品在国外远比在国内吃香?专家认为,从表面看来,是这些产品价格高,没有有效市场需求,而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们政策的鼓励力度不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主任郁聪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节能降耗我们喊了很长时间,但相关政策出台得太慢,跟不上形势的需求。“十一五”规划纲要已公布很长时间了,但仍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鼓励节能的政策措施出台。
以照明为例,节能灯在我国推广已有20多年的时间,但如果到政府机关大楼里去看看,许多单位用的都不是节能灯。一家节能技术推广公司负责人说,在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往往是凭电费票据实报实销,在政府财务列支中如果没有相应的科目,就无法列支该费用。水电费花得再多也是可以实报实销的,而如果通过节能公司的技术服务节约了开支,水电费是下来了,但节能公司所需要的服务费却无法列支。所以许多节能公司屡屡被政府机关拒之门外。
而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与售价一两元的白炽灯相比,买个节能灯要十几元,老百姓当然更倾向于便宜的灯泡。与同样亮度的白炽灯相比,节能灯可以节电80%。据专家计算,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12亿只节能灯,其节电效果相当于新建一个三峡工程。由于行业市场混乱、缺乏扶持政策等原因,这一高效照明产品在国内无法发挥其巨大的节能作用。
另据了解,不久前,为企业用户提供节电技术和设备的英福特公司计划与国内两家著名家电企业合作,在家用电器上安装待机节电器,但却因为此举将加大企业成本降低利润一直未谈成。据调查,北京和广州两地城市家庭的家用电器待机耗电占到了家庭总耗电量的10%左右,相当于每个家庭常年使用着一盏15W至30W的长明灯。而这种待机节电器可以使家用电器待机功率降为0.4W。
业内人士认为,企业不愿安装节电器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政府对使用节能设备的企业缺乏政策扶持。“鼓励家庭使用节能电器,鼓励企业安装节电设备,使用节能设备能得到什么优惠,这在国外很清楚。一般来说,节能产品要比不节能产品价格高。在国外,消费者如购买节能冰箱,多付出的部分,政府会出钱补给消费者。”郁聪说。
“德国在世界太阳能产业中之所以遥遥领先,政府的政策支持是绝对的第一因素。”赵玉文说。现行的德国《再生能源法》,强制电力公司以保证价格收购再生能源,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去年获得34亿欧元的补助。同时,德国政府从2000年起实行“税收返还”政策,即给予太阳能产品提供商每千瓦时电力输出约50欧分的补贴。德国的“百万屋顶计划”使许多家庭不仅利用太阳能解决了自家的能源使用,而且这些家庭还成为小型“私人电站”,源源不断地向电网公司输送电力,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
美国《能源政策法》规定,从2004年到2006年间,每年拨款3.4亿美元给州政府,用于鼓励购买节能新产品。比如高效节能灯的节电率可达75%以上,凡用户购买安装节能灯,75%的费用先由政府负担。此外,美国各州政府还制订了地方节能产品税收减免政策。只要一个企业装了节能设备,就将在税收上得到很大的优惠。郁聪说:“我国却没有这样的政策。”
中国能源研究会秘书长鲍云樵指出,目前,计划经济时代激励和促进节能的手段已经弱化,以经济杠杆推动节能的机制尚未形成;国家虽已制定节约能源法,也出台了节能中长期规划,但由于这些法规缺乏操作性,强制力度不足,节能效果并不明显。专家们一致认为,当务之急是加强节能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通过经济和行政的双重力量,改变目前能源浪费的局面。(王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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