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感光材料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决定以重庆、沈阳、武汉、西安、哈尔滨为试点城市,开展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工作。
感光材料废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存在于人们身边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废相纸及感光药品等。感光材料废物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如果处置利用不当,不但会对土壤、水体造成较大污染,而且会危害人体呼吸道、消化道粘膜,损害神经系统甚至致癌。(王冬梅)
中新网 200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