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八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组通过对桂林市的考核验收,至此,桂林成为中国环保模范城市,同时也是西南地区首个国家环保模范城。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张含金量很高的绿色名片,中国一九九七年开展此项评比活动。桂林市一九九八年率先在西部地区确定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六年来,桂林投资一百多亿元人民币加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搬迁了四十多家污染较重的骨干企业,建成了与威尼斯水系媲美的两江四湖环城水系,建设了多座大型污水厂及其他排污工程,实行餐饮业碗、筷等器具的统一消毒机制,市区机动车禁鸣、控制汽车尾气,实施市区禁烧烟煤等措施,使桂林路宽了、城绿了、美了,城市绿地覆盖率达百分之三十九点五,年逾三百天空气质量达国家环保部门制定的一级标准,漓江成为中国流经城市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
桂林市长王跃飞表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大大改善了桂林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使桂林旅游环境上了一个新台阶。此后,桂林将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力争尽快拿到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唐咸武)
新华网 200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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