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力争建成180天的石油储备
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立法提上了日程,一份立法报告近日已悄悄上递。
“今年‘两会’期间,加快战略石油储备立法的议案呼声之高,可以说达到历年来的最高潮。”专攻能源研究的王泠一博士昨天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王泠一所在的上海社科院被誉为著名的政府“智囊团”,记者从外围获知,上海社科院已递交出一份为战略石油储备立法的报告,对中国战略石油储备提出了框架性建议。“这份报告很可能最终成为政府的决策。”一位业内专家说。
“国际国内诸多因素使得我们把战略石油储备立法提上日程,尤其是去年夏季我国出现大面积能源紧缺状况,更是直接暴露了我们的弱点。”王泠一说。战略石油储备立法势在必行。
“我个人希望,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立法能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初期完成,到2006年时,我们的石油储备能够达到180天的安全线。”但对于立法草案的内容以及立法时间表,王泠一没有透露。
他认为,未来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法应该包括五大部分:国家设立战略石油储备建设的专项资金和石油储备金;规定哪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可以动用石油储备;设专门机构系统监管,定期向人大报告能源储备情况;规定企业所承担的战略石油储备义务;设专门机构监控经营者储备义务的执行情况等。
此前,多位能源专家认为,建立战略石油储备的关键是筹措专项石油储备金。
王泠一和上海社科院该课题组的专家们最后建议,在筹措战略石油储备资金方面,可借鉴日本、德国模式,通过发行国债、财政拨款、设计新税种等方法解决。(李隽琼)
《北京晨报》 200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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