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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处置状况
全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21.53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16%,其中收集处置利用工业危险废物31.29万吨,处置利用率为100%;医疗废物产生8718.98吨,集中处置率为100%。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489.84万吨,无害化处理总量为465.9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5.13%。
(二)措施与行动
稳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顺利通过了华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抽查。推广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做好我市危险废物信息平台与省环保厅固废管理平台的衔接,近万家企业使用“电子联单”,实现从网上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情况。发布了《深圳市201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管理。
启动“十二五”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修订并颁布实施《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推进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3000吨/日)完成满负荷试运行并顺利投产,两期工程总处理规模(4200吨/日)全国最大。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建设。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
2012年度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60.9~130.0纳戈瑞/小时范围内,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季度累积均值在0.134~0.435(毫希沃特/季)范围内,大气气溶胶中氡浓度在5.86~9.58贝克/立方米范围内,均处于正常天然本底水平;水库水中总α值在0~0.024±0.008贝克/升范围内,总β值在0~0.119±0.004贝克/升范围内,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正常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核设施、核技术利用设备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未见异常变化。
(二)措施与行动
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383家,辐射工作场所1500多个,对87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督办和后续回访。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准入审查。完成处理核与辐射投诉案件149宗,对超过电磁辐射强度目标管理值的3个电磁辐射源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在期限内整改达标。
七、自然生态保护
(一)生态环境状况
全市绿化覆盖面积9767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06%,建成区绿地率为39.1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6平方米,森林面积80968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1.48%,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56.43平方公里。
(二)措施与行动
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市政公园为基础,加大综合性城市公园的建设力度,积极向外发展森林(郊野)公园,将背景山林、近郊山体建成森林(郊野)公园,新建、改造提升公园64个,公园总数达841个,初步形成了“森林(郊野)公园-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全面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完成142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推动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编制完成深圳地方性标准《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调整扩充深圳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铁岗-石岩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田心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通过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市政府审批。
完成“四带六廊”生态安全网络“深圳市关键节点生态恢复规划”,积极开展6、7号关键生态节点生态恢复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