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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径心水库、枫木浪水库、深圳水库等8座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铁岗水库水质有所下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龙岗河、深圳河、坪山河、大沙河上游水质分别可达到国家地表水Ⅰ类、Ⅱ类、Ⅱ类和Ⅴ类标准,盐田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与上年相比,盐田河水质有所改善,西乡河污染程度显著减轻,皇岗河、布吉河、龙岗河、凤塘河、大沙河、坪山河、福田河、新洲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深圳河、茅洲河和沙湾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观澜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东部海域水质保持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开展以面源污染整治为重点的“雨季行动”专项执法和全市重点饮用水源区的水源保护稽查专项行动,清除水源保护区的暴露垃圾和违章种养,减少汛期水库水质污染;完成石岩水库环库截污工程,推进铁岗水库入库小流域河口治理工程等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主要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管理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完成铁岗、石岩、西丽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工程;西丽、铁岗、赤坳等水库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观澜二期、龙华二期、平湖二期、水头、葵涌等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9.5万吨/日;全面推进沙井、燕川、固戍、横岭等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新增管网323公里。
开展河流综合整治。加快开展龙岗河综合整治二期、观澜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茅洲河中上游段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推进全流域综合整治。龙岗河干流二期主箱涵提前贯通,宝安沙井河片区排涝工程枢纽部分基本完成;布吉河二期、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继开工,茅洲河界河段整治工程获省水利厅批准,试验段即将开工;福田河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工;对11条主要河流进行了生态补水。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良好水平,但红岭北路、沿河北路、红荔路、北环大道等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超标。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9分贝,比上年上升0.2分贝;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8.9分贝,比上年下降0.1分贝。
(二)措施与行动
开展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政策研究、道路隔音设施规划及近期实施方案研究等科研项目。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加强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的监管。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依法对企业产生噪声的行为进行处罚。
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依法严格审核发放中午和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制度,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落实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加大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现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夜间超时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全年组织夜间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行为339宗,约谈723批次共1220人次。开展高考中考、十八大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施工噪声隐患。依法按时足额征收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努力实现“以收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