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2014年01月14日17:0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制区 环保 环境 污染 环境状况 公报
 
     
   
     
    2012年,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对资源开发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积极调整产业布局,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努力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的同时,全区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无显著变化,首府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水平;城市声环境质量略有好转;全区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优良,湖泊水质保持稳定,水库水质有所好转;生态环境总体上仍呈现局部改善与部分退化并存的局面;辐射环境安全。  
     
   

 



 
     
 
       
    2012年,全区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在采暖季以煤烟型污染为主,非采暖季受沙尘影响较大。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全区监测的19个城市中,阿勒泰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克拉玛依、伊宁、塔城、博乐、昌吉、奎屯、乌苏、阜康、石河子和五家渠10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乌鲁木齐、哈密和库尔勒3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其余城市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三级标准。  
    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优良日数占全年的80.6%Ⅲ级轻微度污染日数占15.4%Ⅳ、Ⅴ级中重度污染日数占4.0%与上年相比无显著变化。  
    首府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日数占79.8%,Ⅲ级日数占16.7%,Ⅳ、Ⅴ级日数占3.5%;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有所好转,Ⅰ、Ⅱ级日数增加了4.2个百分点,Ⅲ级日数减少了3.8个百分点,Ⅳ、Ⅴ级日数减少了0.4个百分点。克拉玛依、昌吉、石河子、五家渠、阜康、乌苏、喀什、和田8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上年,阿勒泰市空气质量与上年持平,吐鲁番、奎屯、哈密、库尔勒、阿图什、阿克苏、伊宁、塔城、博乐9城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2012冬季(2012年10月~2013年3月)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日数占63.7%,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3个百分点,Ⅳ、Ⅴ级日数占3.3%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9.7个百分点和53.7个百分点,二氧化氮浓度上升了9.3个百分点。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日数占85.9%,较上年同期增加10.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显著好转;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3.4个百分点和23.1个百分点,二氧化氮浓度上升了4.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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