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03月07日19: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预算执行 零就业 惠农政策 粮食直补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水利改革 富农政策 计划生育奖励 中职学生 财政性教育

  4.始终把社会事业作为支持重点,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坚持公共财政取向,财力重点向教育、科技、文化和医疗卫生等领域倾斜,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全区公共财政投入教育经费471.5亿元,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7.5个百分点,加上从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资金17.5亿元,全区财政性教育支出489亿元,增长19.2%,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0.6个百分点。安排资金4.7亿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安排资金27.3亿元,为近3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243.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部分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安排资金5.3亿元,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87.3万名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安排资金1亿元,免除64.7万名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安排资金1.2亿元,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安排资金6000万元,为1.7万名少数民族预科生给予补助。安排5.5亿元,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建设。安排资金4.8亿元,将七地州九县市36万名双语幼儿园在园幼儿纳入保障范围。安排资金9.4亿元,保障2.1万名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安排资金800万元,启动实施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政策。安排资金2亿元,使10.5万名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安排资金9000万元,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安排3000万元,启动高校创新协同计划。

  支持科技事业发展。投入科技经费32.4亿元,比2011年增加5.9亿元,增长22.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3.9个百分点。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兴新计划等项目。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安排资金1亿元,扶持重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安排资金3330万元,支持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升级。安排资金5561万元,推进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安排资金 2077 万元,支持“科普惠民兴村计划”、“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和“科普大篷车”项目,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投入文化经费68.4亿元,比2011年增加20.7亿元,增长43.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34.9个百分点。安排资金1.9亿元,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南疆三地州村级(社区)文化室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安排资金2.6亿元,支持文物保护、展览和发掘。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安排资金4.6亿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家书屋”和“东风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安排资金4亿元,支持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发展。安排资金9000万元,支持行政村开展文化宣传讲座、举办各类演出和体育活动、放映电影等。安排资金4100万元,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安排资金5000万元,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和“连环画(口袋书)进村入户行动”。安排资金6000万元,实行政府购买演出,支持各地文艺院团演出,繁荣城乡居民文化。安排资金6920万元,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2016年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前期建设工作。

  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医疗卫生经费145.4亿元,比2011年增加13亿元,增长9.8%。安排资金32.7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50元,1078万名参保农牧民和262万名城镇居民受益。安排资金7103万元,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排资金1.7亿元,支持我区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中(西)医重点专科建设。安排资金2738万元,支持实施自治区春苗工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项目。安排资金7.1亿元,支持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5.始终把“三农”作为重中之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应显著。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大力支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农牧业增效。2012年,自治区投入农林水事务经费360.2亿元,比2011年增加62.6亿元,增长21.1%,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

  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安排资金43.4亿元,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政策,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安排资金6亿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安排资金4.3亿元,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机制,带动296家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1400亿元。安排资金1.4亿元,对161家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定向费用补贴,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安排资金2000万元,继续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安排财政补贴资金2074万元,增加节假日肉类投放。安排资金800万元,对昌吉、吐鲁番等地区直供乌鲁木齐的农产品给予运费补贴,让农民增收、市民减少蔬菜食品支出。

  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安排资金2.9亿元,支持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畜牧业和特色林果业发展。安排资金9000万元,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400万元,支持举办农产品北京、上海和广州展会等。安排资金21亿元,推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全面落实。安排资金15.9亿元,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等,改善生态环境。

  夯实农村发展基础。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从新增财力中筹集3%用于水利建设”政策,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排资金7.4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9.7亿元,支持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农业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安排资金9.8亿元,支持高效节水建设。安排资金2.7亿元,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资金33.6亿元,加快农村“畅通富民”工程建设,改善30个乡镇454个建制村的通行条件。安排资金4.6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6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推进农村扶贫和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完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安排资金30亿元,重点支持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边境地区、山区特困村以及扶贫安居工程、以工代赈、贫困户贷款贴息、整村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安排资金 9.7亿元,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安排资金5000万元,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安排资金2亿元,维持地方国有农牧场运转,减轻农牧民负担,推动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安排资金3.3亿元,启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

  6.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健全绩效透明、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财政管理机制,着力提高政策资金效益和理财水平。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基层政府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完善部门预算分类分档定员定额标准。

  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结余结转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全面实施区、地、县三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革覆盖面达到100%。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不断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进“金财工程”应用平台建设,提高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编制与执行并重,资金分配与管理并重、财政支出与绩效并重”的理财观念,把预算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确预算执行管理目标任务,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建立预算执行奖惩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绩效考评,实行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财政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提高,年末结转率下降,有力保障了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及时拨付、及时见效。

  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促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继续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金额占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总额的60%。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增强了部门单位的绩效理念、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财政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财政内部监督。继续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常态化。全面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完善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政策。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强化重大民生项目资金监管。健全政府债务监管制度,防范财政风险。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自治区本级各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政协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财政收入规模不断壮大。不断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培植财源,健全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相适应的收入体系,壮大财政实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拓宽非税收入增收渠道,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五年来,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实现2880亿元,其中,近三年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实现2130亿元,年均增长28%。

  ——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始终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 “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原则,有力地发挥了财政“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职能作用。五年来,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117亿元,其中,近三年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704亿元,年均增长27.9%。

  ——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发挥。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相机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宏观调控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调控手段更加丰富,支持重点更加突出。注重发挥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突出政府投资对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作用,坚持创新手段和拓宽融资渠道并重,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财政支持更多地转向基础设施、扩大内需、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领域,经济发展的后劲显著增强。

  ——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支出安排理念,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着力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自治区财政民生投入共6466亿元,其中,近三年自治区财政民生投入4829亿元,年均增长29.7%。

  ——财政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根据财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新财政管理理念,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健全财政体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大力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总体来看,过去的五年是自治区财政理财思路不断丰富发展,财政运行质量不断提高,财政稳定增收机制不断完善的五年;是自治区财政宏观调控机制不断完善,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加大,服务经济发展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五年;是自治区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五年;是自治区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财政改革向纵深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五年。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支出需求越来越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要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府保障能力有待提高,财政改革需要深入推进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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