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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3年全省主要财政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全省跨越发展
全面支持产业优化发展。紧紧围绕全省产业建设年的发展目标任务,动态跟踪和准确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关键,以充分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作用为支撑,想方设法调动更多更好的优势资源,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提升云南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大力支持打造年销售收入超百亿、超千亿的骨干企业集群。全力打好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三大战役。积极创造良好的财税条件,更好更快地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扎实推动央企入滇、民企入滇,全面提升云南产业发展水平。
着力扩大内需拉动发展。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更加注重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创新方法筹措资金,切实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平稳顺利推进,充分发挥投资对云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作用,按照“两个同步”的收入增长要求,全力支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努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加快培育消费热点,积极优化消费环境,有效调动居民消费的积极性,切实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和释放居民的消费需求潜力。
加快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创新是调结构、增效益、促跨越的重要战略支撑与内在持久动力。继续加大科技投入,认真落实好科技经费法定增长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投入引导机制、企业投入激励机制和创业风险投资机制,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促进经济增长由外延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进一步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认真实施新一轮“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加快科技入滇步伐,扎实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
(二)统筹兼顾,着力推进全省科学发展
倾力支持“三农”发展。一是着力支持农业基础建设。继续强化财政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大力支持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示范工程,不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积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集中打造一批高原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努力筹措资金支持精品农业庄园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大力推进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生产。加大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现代化进程。二是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继续增加各种财政涉农补贴,进一步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大幅度增加。切实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有效保障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三是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沼气池、节柴改灶补助项目,大力推动太阳能建设,不断巩固户户通电成果,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积极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不断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努力探索“三化同步”的有效途径,加快推动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推进,扎实推动现代新农村建设。
全力推进城镇建设。以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为契机,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积极构建有利于“四化同步”的财税体制,大力推动城镇化与工业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城镇化的持久动力作用。支持科学规划城镇群规模与布局,加快构建符合省情的城镇空间发展新格局。着力强化滇中城市经济圈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增长极地位。坚持走特色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支持特色鲜明的中小城市和旅游小镇建设,积极打造地区经济增长点。深入落实“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重大战略决策,着力完善各类财税优惠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农民有序进城,切实解决进城农民在就业、住房、卫生、教育、社保等方面的问题,加快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民市民化,农村社区化。
奋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出台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全力支持滇中产业新区建设,努力打造全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进一步健全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加大对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深入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森林云南”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云南。全面支持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深入推进乌蒙山区、石漠化地区、滇西边境山区和云南藏区的发展与扶贫攻坚。继续落实好兴边富民工程。全面实施桥头堡建设总体规划,深入研究、积极出台突破性的财税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跨境经济合作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继续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三)以人为本,着力推进全省和谐发展
切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着力巩固财政性教育投入达标成果,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有序发展。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力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不断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积极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寄宿制贫困学生拓展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寄宿家庭学生。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能力。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积极支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网络体系建设。扎实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不断扩大免费服务范围。加大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系统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继续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财政奖扶政策。
着力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支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推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当增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调整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积极支持健全创业带动就业的模式,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继续加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管理,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大力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支持做好转户进城农民和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及时足额安排预算,认真落实文化支出增长要求,加快推进重大标志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惠民项目。着力支持改善基层文化设施,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更加便捷地享受文化带来的快乐。继续支持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努力推进文化发展产业化,不断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省。
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严格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倍增”要求,充分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作用,加快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进一步健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挂钩联动机制。继续强化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努力构建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地方税收体系。千方百计以收入分配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四)深化改革,着力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着力强化收入管理,既要做到应收尽收,又要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过头费”,确保圆满顺利完成全年的收入目标任务。进一步改进完善“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省级部门预算编审体系。继续强化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努力健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扎实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加快完善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尽早将预算安排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坚持应采尽采,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着力增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清理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效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积极推进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
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大目标任务,进一步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努力促进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着力巩固扩大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成果,切实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及时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健全完善均衡性、生态功能区和民族地区等转移支付制度,努力促进全省各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均衡,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建立因地制宜、符合省情的财税政策体系,大力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有效促进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着力强化乡镇财政管理,更加突出乡镇财政能力建设。继续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基层预算公开,深入扎实地推进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财政服务“三农”的广度、深度与力度。
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落实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年-2015年)》,着力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大综合绩效考评力度,严格遵循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为主体,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的具有云南特色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继续强化省对下转移支付、县级财政支出的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突出绩效管理新重点。
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争取并切实做好中央代理地方发行政府债券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时补充偿债准备金,有效应对偿债压力。逐步建立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改进完善地方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地方各级政府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等违法违规融资或担保承诺行为。
继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法制建设,努力提升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积极健全完善财政内部监控机制。加快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有效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十项实施办法,加快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不合理增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杜绝和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继续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预算公开的责任制度,继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适时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快打造法制财政、阳光财政步伐。
继续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努力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艰苦朴素、节俭理财、勤政为民的财政工作新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财政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切实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财政发展新业绩。
今年,我们将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统筹各种有利因素,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攻坚克难,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