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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预算草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市委四届二次全委会精神,201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总任务和“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大支持区县力度,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促进重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2013年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按照国务院有关编制地方预算的要求,2013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将由原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两部分,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部分。同时,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1650亿元,同比增长12.5%。加上按要求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的中央补助收入并抵减上解中央支出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2447亿元。支出相应安排2447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480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480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100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00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900亿元,支出拟安排763亿元。
(二)市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660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税收收入412亿元,非税收入248亿元。相应安排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0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839亿元,减上解中央24亿元,可统筹安排支出1475亿元,其中部分支出年度执行中将追加到区县。
安排257亿元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主要是在兑现西部大开发、出口退税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落实各项市级财税扶持政策和工业振兴、非公经济发展、商务发展、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培育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支持特色效益农业,推动汽车、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现代服务业改革试点,发展金融、物流等各类服务业;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微型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研机构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落实扩大城乡消费政策,支持电煤、成品油和粮食等物资储备;保障安全生产,推进节能减排。
安排607亿元促进民生持续改善。主要是继续坚持全市公共财政预算50%以上用于民生,确保中央和市里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教育支出的法定增长要求,发展职业教育,均衡基础教育,提质高等教育,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主城大型居民聚居区和商务集聚区加快建设,继续推动老城区、零星危旧房拆迁改造;稳步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农民新村建设和工矿棚户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推进桥梁隧道、公交场站、换乘枢纽以及污水管网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设施建设。
安排478亿元助推区域协调发展。主要是优化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区域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完善差异化分类扶持政策,鼓励主城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经济发展,增强三峡库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动力,减少生态脆弱区县对资源型产业的依赖,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及资源枯竭型城市财力保障水平;继续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支持水利、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市级中心镇、重点示范镇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分配体系,坚持财力向“两翼”和贫困区县倾斜,提高区县最低人均财力水平,促进区县可持续发展。
安排133亿元保障公共服务管理。主要是确保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依法履行职能,推动立法、监督及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支持政法机关装备和信息化,以及消防安保和灾害应急救援建设,增强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紧急处置、救助保障等能力,提高治安综合管理水平;巩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体系,推动疑难信访化解,支持构建一体化大综治格局,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和检测装备经费投入,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