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03月07日18:5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预算草案 惠农政策 半导体照明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富农政策 子女平等 预算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预算约束

  (五)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1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2013年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预算安排220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2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85.21亿元,基金预算总收入3095.41亿元。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16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933.41亿元(详见附件一表23-24)。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级人大通过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其说明汇总后另行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40.76亿元,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40.76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6.8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23.92亿元(详见附件一表25-28)。

  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的规定,省级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未缴入国库。因此,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未涵盖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将按规定单独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六)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7.77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08亿元(详见附件一表32-34)。

  (七)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安排情况。

  2013年省财政筹集约592亿元落实省政府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相关资金需求。具体包括:一是投入35亿元,提升就业社保水平。二是投入156亿元,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三是投入147亿元,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是投入13亿元,优化基层文体服务。五是投入82亿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是投入50亿元,开展助困扶残。七是投入12亿元,加强住房保障。八是投入18亿元,改善异地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九是投入49亿元,推进稳价惠民。十是投入31亿元,加强环保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

  (八)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由118个部门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财政拨款(含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305.56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9亿元,项目支出67.37亿元(详见附件二)。

  (九)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编制改革创新的设想。

  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日渐突出,今后几年财政收入增速将趋于平稳,从高速增长阶段向中速甚至平缓增长阶段转变,通过收入高速增长增加财力来支撑新增支出的格局难以为继;二是社会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日益关注,财政支出安排必须从注重量的分配向质的提高转变;三是适应人民群众对财政支出公开透明要求的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重点要向加强支出管理与创新转变,通过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水平。

  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编制以公平、规范和创新为核心,主要体现在“十个进一步”:

  1.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一是将实行定员定额标准的单位逐步细分为行政机关类(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行政机关;公检法司和执法行政机关;综合管理部门;民主党派及社会团体等)和事业单位类(包括依公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二是试行将经费开支项目细化到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实物定额;三是选取部分实物定额进一步细化分档,如针对公务用车的用途和性质不同,将公务用车细化为普通车辆、特种车、囚车、防暴车和摩托车等,在此基础上对运行维护费分档细化到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和杂项费等开支内容;四是将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细化到项级科目。

  2.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对于符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设立审批依据合法合理,具有明确使用方向和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予以保留;对于使用性质、管理特点相同或相近的进行整合;对于支出结构有待优化的专项资金,按工作需要进行用途调整;对已达到规定设立期限的专项资金不再延期,收回预算统筹用于下一年度新增支出。

  3.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2013年新增支出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统筹考虑,增强年初预算编制的全盘性和执行过程中的刚性,按规定审核后确需新增的,优先在现有资金或专项资金中解决。预算按法定程序审定后,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年中追加。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支出、楼堂馆所支出、基建项目超概算支出等,继续实行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党政机关出国经费、办公经费“五个零增长”或略有下降。对每项支出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

  4.进一步完善预算征询意见机制。将2013年预算报告草案征求财政专家委员会及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并提前提交省人大代表审阅。会同省人大预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省交通厅、环保厅、统计局等三个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进行重点审议。

  5.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在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要求,特别是落实好财政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规定的同时,首次在2013年预算报告中反映“三公”经费、行政经费预算情况,增加了省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便于人大代表全面了解省级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的具体情况。二是按预算级次及支出用途增加了资金分配流向简表,清晰反映了省级总支出的预算级次及资金用途。三是进一步细化预算重点投入情况,将省级财政预算草案按“项”级科目公开的类别,从原三大类增加到六大类。四是增加对主要支出项目的说明,便于人大代表全面了解省级预算草案中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情况。五是2013年起率先试行将部分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六是支持大数据战略的实施,夯实预算编制及信息公开基础。推进预算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虽然我省预算信息公开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我省将在今后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机制。

  6.进一步扩大政府预算编制范围。在编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从2013年起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一并报送省人代会审议。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真实、准确。将201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民生支出的比例适当提高,体现共享国有经济发展成果。

  7.进一步推进经营性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创新经营性领域财政投入方式,从2013年起,省财政注入资本金类项目、支持重点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一般产业小额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实行股权投资管理改革,通过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明确股权分红、股息收入等股权收益实现方式,增强股权管理的约束力。

  8.进一步优化民生支出。一是着力解决“基本民生”问题,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在2012年度省级超收收入中78.58%用于民生支出的基础上,2013年省级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的支出达74.56%;2013年省级预算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均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帮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9.12%,比2012年提高1个百分点;2013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达536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1%,比2012年完成数提高5.2个百分点。二是着力解决“底线民生”问题,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统筹安排34.66亿元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安排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00亿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1.1亿元以及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亿元;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安排重点优抚对象标准和解决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待遇补助资金5.27亿元、军休人员安置补助资金5.54亿元、欠发达地区城乡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经费2.16亿元;统筹公共财政预算0.57亿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11.07亿元支持残疾人救助、康复和就业培训事业,建设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基地和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安排扶贫“双到”等资金10.6亿元。三是着力解决“热点民生”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安排教育投入289.79亿元;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医疗卫生投入175.14亿元;加强食品监督管理,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经费7.94亿元。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加强财政民生支出的监督管理,在资金使用绩效上下功夫,促使财政民生投入由“舍得花”向“花得好”转变,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9.进一步加大对区域协调发展投入。通过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继续实施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及落实对重点区域的支持政策,2013年省级新增财力向基层、向欠发达地区、向重点区域倾斜,安排对市县的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1685.42亿元(含专项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106.29亿元。创新财政对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的支持方式,将支持“双转移”工作重点从注重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转到注重推动园区发展扩能提质、提升园区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上来;从注重劳动力“转移性”培训转到注重“水平性”培训上来,统筹公共财政预算40亿元和基金预算31亿元共约71亿元支持“双转移”工作。

  10.进一步加大对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充分体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2012年率先出台《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由省财政统一按照纵向转移支付的方式,以15项生态考核指标为依据,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实施基础性补偿和激励性补偿,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绿道网、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碳排放权交易等多项资金共51.65亿元,比上年增长34.5%。

   上一页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