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2012年06月08日17:0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气环境 空气质量 水环境 声环境 固体废物 农村环境 噪声 

  措施与行动

  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核技术利用活动

  组织开展全区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以自治区重点抽查和地市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规范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指导核技术应用单位延续和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促进新建、改扩建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查找辐射安全与防护中的潜在隐患,及时发现和纠正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核技术应用对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影响,保障我区核技术应用活动有序开展。

  不断构建和完善我区辐射安全监管体系

  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申请、审查、延续等程序,保障我区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辐射安全和监管工作培训

  2011年组织举办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辐射工作人员1288人次。同时加强培训辐射安全监管人员,提高全区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辐射环境执法

  2011年,对未按照在2010年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中要求落实整改的核技术应用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共立案调查16家单位,对其中3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对4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5个移动通信基站项目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基站共18个。

  加强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

  2011年,广西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收贮了37家单位107枚废放射源。

  固体废物

  状况

  2011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464.60万吨,比上年(6231.68万吨)增长19.78%;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57万吨(2010年为9.14万吨),比上年下降71.88%。危险废物产生量46.67万吨(2010年为23.88万吨),无排放。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总量为20.71万吨,污泥处置率为97.8%。全区64%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安全填埋方式;22%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堆肥处置方式;其余的污水处理厂选择填埋、堆肥、售给水泥厂和制砖厂等综合处置方式。全区4%的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在50%以下,83%的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在80%以下。

  措施与行动

  推进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项目建设

  2011年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柳州、玉林、钦州、梧州、百色、北海、河池、桂林、防城港等9个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均已建成,形成了4.12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和60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其余4个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当中。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2家,其中:自治区环保厅发证16家,处理类型包括焚烧处置、铅酸电池回收利用、含铅锡渣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废酸综合利用、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处置等;各市环保局发证4家,均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县环保局发证两家,均为废矿物油收集经营许可证。2011年11月,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投入试生产,目前全区已形成25.337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加大对固体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

  2011年组织举办了5期全区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累计培训各市、县、区环保部门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固体废物管理人员800多人次。

  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对全区29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8家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存在问题的32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5家企业进行处罚。开展全区制革行业皮革碎料环境监管检查、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检查、二恶英排放重点行业检查等各项涉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制定了《广西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办理指南》等8项技术规范性文件;统一印制全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统一制作危险废物标志牌和标签。

  强化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与南宁海关、广西检验检疫局联合举办了2011年广西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培训班,并协商制定三部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协调合作备忘录》,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级环保部门对全区27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了60次现场检查。强化管理,积极指导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申办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

  编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年)》,并通过国家环保部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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