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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q.gov.cn)上下载。
一、 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十次全会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出台《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1〕5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三是及时印发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四是率先在全国组织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共享交换标准》。目前,该标准已被纳入2011年重庆市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项目,为全市政府网站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提供了依据和支撑。五是制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11〕192号),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政府网站规范建设。
(二)推进政府立法公开进程。积极开展向社会公众征集立法项目的建议活动,开通网上立法意见征求系统,认真吸纳公众智慧,全面反映和体现民意,切实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届3000余人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听证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等,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先后组织法律顾问组成员、立法评审委员参与了3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咨询。网上开通了法律法规检索系统,为社会公众查阅法律、法规提供了便利。
(三)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公开。在项目决策、审批、投资、问效等过程中,充分发挥组织监督、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加快转变经济方式的落实。一是决策环节,坚持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把规划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充分发挥规划对确定相关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导向作用。二是在审批环节,除涉及国家秘密或特种行业外,办事条件与办理程序完全公开,审批核准部门必须定期公布已批准的重大投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在投资环节,将重大项目投资情况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向市人代会报告,接受人代会审议,同时,向市政协进行情况通报。四是加强问效,建立投资项目运行情况公告制度和建设项目后评价机制,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大投资,在项目竣工投用一定时间后,就项目运行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向市政府报告并通过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布;对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影响面广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所在区县政府就该项目对当地资源要素使用情况、环境影响情况、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等,定期形成专门报告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研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职能部门将选择部分投资量大、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项目率先开展后评价工作,对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加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一是公开财政报告。2008年以来,我市逐步将报经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报告内容全面公开,包括当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相关附表、次年收支预算草案及附表,一般公众均可在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点击查阅。二是公开部门预算。2011年,我市已将48个市直部门的2011年部门预算向人大代表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单位的主要收支数据、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预算数据说明。同时,公开预算会审,对重大事项资金的追加会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记者等旁听。该制度实行以来,已先后组织62次,会审750个项目。三是公开预算执行情况。自2008年1月起,在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每月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文字分析和图表。通过与市政府网站共建的“公共财政”栏目,公开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生资金筹集、安排情况,并在“预算信息”栏目中,把预算信息集中公布,逐步对重大民生项目资金的分配情况细化公开。四是公开村(居)财政资金。2011年9月开始,我市开始对农业生产、农民脱贫增收、基层社会事业、其他财政专项四大类近30项资金进行持续、季度、实时公开,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公众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五)完善阳光政法查询系统。2011年,我市将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升级拓展为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后,成功将法院审判管理系统、检察院案件办理管理系统和司法局法律援助系统整合纳入,实现公、检、法、司4个部门15个业务系统在阳光政法系统后台和终端机上的一体化运行,在政法各部门间搭建起高度集成的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以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原有公安机关69类公开信息为基础,成功实现 “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等7类公开信息,“检察院人员违纪违法投诉”等19类公开信息和“监狱狱务公开”等15类公开信息,一次性融入,使阳光政法系统公开信息达到110项,为公众提供了密切联系民生、覆盖范围宽广、数据鲜活量大的信息服务。2011年,全市5083台阳光政法系统终端机群众累计使用量达2006.51万次,其中通过终端机报警2.79万次,案件查询370.39万次,办事查询167.13万次,警情提示查询300.46万次,警事指南查询1145.54万次,投诉1.27万次(有效投诉646次),工作评价3.3万次;根据系统反馈信息,群众评价满意度达97.78%。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提高公共资金使用透明度。一是主动加强慈善捐赠信息公开。通过《重庆日报》、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捐赠资金物资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全年共募集社会捐赠款物5.06亿元,救助225万人次。二是积极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通过重庆市福利彩票中心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三是认真实施救灾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市级安排下拨救灾资金3.15亿元、救灾棉被2.38万床、帐篷500顶、棉大衣7600件,及时解决了200万灾民灾后临时生活困难和冬春生活困难,确保了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