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

2012年04月19日09:3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福建省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完善机制 公开力度 公开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约为654,160条,其中:主动公开308,665条,占47.18%;作为依申请公开160,730条,占24.57%;不予公开184,765条,28.24%。

主动公开的308,665条政府信息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110,174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198,491条。全省2003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1,320,62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全省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30,480条,占9.8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998条,占10.04%;规划计划类信息13,253条,占4.29%;行政许可类信息25,292条,占8.19%;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9,035条,占6.1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049条,占3.5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5,079条,占4.8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5,835条,占8.3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5,494条,占8.26%。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省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共计4608个,持续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意见箱等二级栏目,全省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28.4万余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0.73亿人次。其中,“中国福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约289万人次。

(2)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权威性和标准文本作用,不断加强政府公报的发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基层群众通过政府公报获取政府信息。省政府和设区市政府公报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546条,免费赠阅161万册。

(3)公共查阅场所。按照便民、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组织各级各部门向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完整地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省85%的档案馆、图书馆已设立公共查阅场所。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累计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5万条。

(4)其他形式。全省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行政服务中心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03万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3万余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

201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24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申请793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申请2131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当面申请1146件,占39.19%;网上提交申请1171件,占40.04%;电子邮件申请173件,占5.91%;传真申请79件,占2.7%;信函申请355件,占12.14%。

2.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情况

全省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37件,其中14件为2010年度转办的申请件;未办结1件,为跨年度转办件。其中,“同意公开”的2021件,占68.81%;“同意部分公开”的143件,占4.86%;“不予公开”的85件,占2.89%;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688件,占23.42%。

在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答复属于国家秘密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27 件,占31.76%。

(2)答复属于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11件,占12.94%。

(3)答复属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10件,占11.76%。

(4)答复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21件,占24.71%。

(5)答复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4件,占4.7%。

(6)答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12件,占14.12%。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全省共有170.64万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现场咨询43.91万人次,占25.72%;网络咨询12.5万人次,占7.32%;电话咨询114.24万人次,占66.94%。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城乡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登记、老年人保障、涉外婚姻、出国签证、计划生育等方面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8〕472号)规定,2011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769.63元,其中检索费470元,邮寄费230.60元,复制费69.03元。按规定累计减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481.13元/151人次。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省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5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7件,各部门收到18件,已依法依规办结。各级政府收到相关行政举报3件,各级法院收到相关行政诉讼3件,已依法依规办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标准、土地权属、救灾款发放、残疾人就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机构亟待健全。目前大部分省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和部门、部分设区市政府尚未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工作任务与工作力量的矛盾较突出。

2.相关制度还需完善。全省及各设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救济途径还需进一步明确。

3.公开方式不够丰富。较多利用政府网站作为公开途径,缺少方便基层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手段,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方向

1.完善工作制度。出台《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制度等相关制度。

2.加强考核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救济渠道。

3.丰富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用,深化与移动、电信公司合作的移动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提升政府公报服务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4.加大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和社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政府管理的相关公共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开展学习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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