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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惠民直达工程
惠民直达工程是在总结过去惠民资金“一卡通”、为民服务“一站办”、惠民对象“一线实”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保障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工作分成体制创新、平台搭建、对象审核、资金发放和服务提供五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子系统,形成保障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管理体系。
十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十六、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开展的由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特定农作物(水稻、小麦、油菜)和特定养殖品种(能繁母猪、奶牛)的保险。保险的险种主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产品,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农业产业政策开展其他农业保险业务。
十七、保障性安居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为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等。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又统称保障性住房。
十八、城乡居民收入“五年倍增”行动规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指导意见》(皖发〔2011〕14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
目标任务:力争到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0元。
实施内容:一是实施就业提升工程,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容量;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顺应产业优化升级趋势,提高就业培训实效;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二是实施创业富民工程,着力增加经营性收入。落实和完善鼓励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转型倍增计划,拓展农业创业领域。三是实施民生普惠工程,着力增加转移性收入。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普惠性和公益性原则,减少居民公共产品消费支出;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推进开发式扶贫。四是实施财富增值工程,着力增加财产性收入。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财产权益保护力度;优化财产性投资环境,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考核指标: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指标22项,其中核心指标2项,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发展指标2项,即地区GDP增速、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其他增收性指标18项。监测性指标3项,主要分析监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分项结构情况,城镇分类职工年均工资增长情况。
十九、民生工程
2011年,我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高”的总体思路,通过抓落实、促成效、重创新,在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突出制度建设、深化项目管理、注重宣传引导、创新民主参与等方面形成了系统化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推进了民生工程规范、有序、快速实施,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委托省民调中心在去年底开展的社情民意调查中,满意度达93.98%,比2010年提高了3.73个百分点;知晓度达93.7%,比2010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
(一)2011年33项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2011年,全市33项民生工程应到位资金50亿元(中央及省39.28亿元,市4.11亿元,县区6.6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0亿元,资金到位率达100%,惠及群众700多万人。全市政策补助类项目已按序时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完毕,共发放资金15.47亿元。工程类项目已批复建设点4376个,已开工4376个,开工率为100%;要求当年完工项目3936个,已完工3936个,完工率为100%。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完成情况:坚持“低标准、广覆盖、高要求”,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继续提标扩面,县(市)低保标准均已超过1200元,市区提高到3840元。全市保障农村困难群众181475人,累计发放资金24895万元,补助资金已按序时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完毕。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目标任务: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1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800元。
完成情况:我市有农村五保45742人,五保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实现城乡统筹。2011年散居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624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6240元。全市已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0039.17万元,补助资金已按序时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完毕,五保对象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目标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完成情况:2011年全市补助14434人1612.31万元,所有资金均已足额发放完毕。
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目标任务:及时、准确、足额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继续对移民村实行项目扶持。
完成情况:在直补资金发放上,2011年下达合肥市水库移民扶持直补资金4077.08万元,所有资金均已按照相关政策打卡发放到人。在项目扶持上,2010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共115个、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共78个,都已全部完工。
5、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对城市(含县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完成情况:租赁补贴发放情况:经申请、审核和公示,合肥市廉租住房配租家庭为20951户(42766人),共计发放租金补贴4125.6万元。
廉租房建设实施情况:2010年廉租房建设续建项目共8个,已全部完工;2011年全市计划新建廉租住房7个、公共租赁住房52个、棚户区改造共35个,均已全部开工。
6、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目标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7071名城镇重度残疾人、29554名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对6228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完成情况:完成37676人贫困重度残疾人的救助任务,发放救助金2297.4万元;全市累计救助贫困精神残疾人6326人,发放补助资金339.73万元。所有资金均已足额发放完毕。
7、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目标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2010年,规划新增床位170张(跨年度工程)。
完成情况:2个福利中心均已投入使用。
8、光荣院建设
目标任务:2010年,规划建设床位数110张(跨年度工程)。
完成情况:光荣院已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