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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
分析2012年全省财政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12年全省经济工作要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稳是基础,进是关键,积极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发展战略,全省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以及加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特别是重点产业项目达产达效,将为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创造有利条件。但国际经济形势在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影响下,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经济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存在增长下行和物价上行的双重压力;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影响我省财政收入增长。增加民生投入,加大教育、文化、扶贫、水利、科技、社保、医疗卫生和保障性住房等投入力度,以及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等,都将给各级财政支出带来较大压力。
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全省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发展战略,实施以结构性减税为重点的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产业发展,推进财源建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文化、“三农”、科技、社保、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支持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012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积极稳妥。财政收入安排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与国民经济发展指标相适应,综合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保持积极合理的增长速度。坚持有保有压。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考虑教育、文化、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需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支出实行零增长。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安排好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863.7亿元,增长1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6.6亿元,增长16%;基金预算收入703.3亿元,增长1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安排3173.5亿元,增长12.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64.7亿元,增长10.9%;基金预算支出703.2亿元,增长1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亿元。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381.8亿元,增长1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0.5亿元,增长18.2%;基金预算收入120亿元,增长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亿元。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483.3亿元,增长13.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1亿元,增长8.6%;基金预算支出61亿元,增长58.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
国家预告知2012年补助我省转移支付资金1318.6亿元,省补助市县转移支付资金1167.5亿元,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一)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0.5亿元,增长18.2%。其中,增值税59.8亿元,增长1.5%;营业税68亿元,增长7%;企业所得税8.3亿元,下降16.2%;资源税65.1亿元,增长259.8%;城镇土地使用税13.6亿元,增长3%;土地增值税6.7亿元,增长7.9%;非税收入38.5亿元,下降22.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1亿元,增长8.6%。其中,教育支出88.7亿元,增长49.4%;科学技术支出10.6亿元,增长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亿元,增长70.7%;医疗卫生支出22.5亿元,增长15.1%;农林水事务支出40.6亿元,增长21.2%;住房保障支出18.9亿元,下降17.1%;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2.3亿元,增长78.7%。2012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重点:
1、突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措施,积极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支持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以及对蔬菜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上述结构性减税政策将直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80亿元,减少省级财政收入20亿元。
2、突出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7.1亿元,其中,整合集中大项目发展资金10.2亿元,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适度集中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亿元,其中,重点公路和铁路建设资金分别安排10亿元和6亿元。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4亿元,支持基本农田水利、320万亩“节水增粮”行动、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以及中小河流治理。
3、突出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安排资金7.9亿元,推进农业产业化、绿色食品精品工程和大型农机合作社建设;安排资金2.2亿元,落实农业金融补贴政策;安排资金2.6亿元,用于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改善耕地质量以及苜蓿草种植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安排资金4.8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建设。安排资金13.3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4、突出社会保障和改善群众基本生活。安排资金21.7亿元,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安排资金8亿元,进一步扩大城乡养老保险覆盖面。安排资金4.6亿元,用于提高城乡低保群众生活水平和建立临时救助长效机制。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12亿元、“三供两治”建设资金2亿元。
5、突出社会事业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安排资金49.5亿元,将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提高到1.2万元;安排资金14亿元,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助省属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对全省校车进行补助。安排资金4.3亿元,支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以及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1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化解债务。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全省社区建设及对全省社区义工人员发放人均200元误餐补助。安排资金8.3亿元,保障全省政法机关办案经费和装备水平提高。
为维护政府融资信誉,提振金融业支持我省产业项目和中小企业发展信心,安排偿债准备金64.5亿元,用于偿还中央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和偿还融资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息。
2012年,省本级预算安排用于民生方面专项支出149.4亿元,比上年增长29.2%;用于“三农”方面专项支出86.1亿元,比上年增长23.6%。
(二)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20亿元,增长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6.5亿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下降1.6%;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3亿元,下降18.9%;车辆通行费32亿元,增长41.2%;彩票公益金收入3.2亿元,下降8.9%;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包括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2.6亿元,下降37.6%。
政府性基金支出61亿元,增长58.9%。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亿元,下降17.3%;农林水事务支出3亿元,增长135.2%;交通运输支出32亿元,增长3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亿元,增长114.9%;其他支出3.4亿元,增长8.7%。
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加减同市县结算后,当年收支安排是平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