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03月30日14: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黑龙江 经济结构调整 内需 现代农业 民生事业 2012年预算 公共财政  

(二)扎实推进内需持续扩大。推进现代交通网络建设。加大铁路和支线航空投入,全省财政直接投入50.8亿元,支持哈齐铁路客专建设和支线航空发展。200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100亿元,支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高速公路总里程近4000公里,跃居全国前列。推进社会投资和消费扩大。落实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奖励政策,对28家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对230余家县域金融机构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拉动金融机构新增贷款7349.6亿元,其中新增“八大经济区”贷款1206.1亿元。支持发展融资担保事业,加大风险补偿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全省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额202亿元,同比增长49.6%。加快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东宁县组建了全省县域首家农村商业银行,龙江县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农业担保公司。落实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全省兑付补贴资金8.5亿元,拉动相关产品销售303万台、销售金额84亿元。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取消交通等13个部门、31项涉企收费项目。

(三)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支持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省财政投入75.4亿元。推进66个水利重点县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163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4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64.7万亩;组建100个大型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装备3478台(套);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建设水稻工厂化育秧基地70个、玉米膜下滴灌示范区16万亩和年生产2亿粒以上微型种薯示范区;实施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和松嫩平原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整理规模196万亩,新增耕地18.2万亩;在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改造中低产田22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60万亩,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55.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4亿斤。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省财政投入14.9亿元。促进外向型农业发展,对俄境外农业开发面积达到690万亩;继续实施千万吨奶和五千万头生猪工程,促进规模化生产基地、基层动物防疫服务体系和重大疫病防控建设;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全省新增温室和大棚14.5万亩;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支持35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创新和推广农业新技术,全省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项目210项;推进农业生产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实施种植业保险3020.7万亩、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21.2万头,为26.5万农户发放理赔资金3.9亿元。

(四)扎实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积极落实推进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的财税政策,在招商引资、园区建设、贷款担保、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省财政投入10.4亿元,支持“百镇”及重点旅游名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编制,推进180个“三供两治”项目建设,新增集中供热3353万平方米、供气20万户、日供水能力65万吨、污水日处理能力75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4879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省财政投入34.6亿元,推进35个重点示范村建设,加快依安县依龙镇整镇推进试点、逊克县沿江新农村示范镇和肇东市东安村新农村建设;采取以奖代投方式,对新农村建设达到四级以上的250个村给予奖励;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有效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及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134.5亿元,缓解农民发展生产资金紧张状况。全省财政投入6亿元,推进6大类56种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第五批75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对14万农民进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

(五)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推动就业再就业。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全省财政投入38.6亿元,城镇新增就业72.7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8%;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5.4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大学生和进城务工农民工等实现创业和就业。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财政投入106.5亿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为城乡居民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省1418.8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9%;全省691.4万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5%;统筹解决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问题;全省132个县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推进国家和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省财政投入267.8亿元,保证全省344.2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将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2.6元;将农林牧渔四场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在全省86个县区同步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占全省132个县区的65.2%;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水平月人均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建立全省临时救助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惠及优抚对象、大学生、农村五保户等400多万人;推进社区配套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社区达标率达到57%;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和引导省属本科高校化解债务,中央和省财政投入15.5亿元,高校筹集18.9亿元,化解债务34.4亿元,占债务余额的44.3%,超额完成化解债务目标;争取中央支持,全省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全面化解18.4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省财政投入42.1亿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改善普通高中、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强化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实训基地和国家中高职示范性学校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6所,有效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全省86个博物馆和纪念馆、108个美术馆和图书馆、1046个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维修改造116个文化场馆,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工程,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能力。推进重点文化骨干企业、国家级文化产业实验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和省财政投入154.3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6.87万套,当年竣工40万套,改造农村泥草房26.1万户。推动平安龙江建设。省财政投入11.9亿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

全省各级政府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将省对市县部分转移支付提前告知,编入同级财政预算,继续扩大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和项目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市县预算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制度,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推进公务卡改革,省直1240家预算单位、13个市本级和33个县区启动公务卡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省政府采购额实现218.3亿元,节约资金22.3亿元,平均节支率9.3%;出台《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管理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健全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推进省直部门预算公开,将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列入部门预算公开试点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省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狠抓增收节支、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强化和改进预算监督等决议,已在预算执行中通过完善政策、整合资金、深化改革等措施认真予以落实。人大代表关于财政方面的建议全部办结,得到代表的理解和认可;省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专题询问也得到社会积极反响。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决议,扎实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各项任务,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财税部门服务大局、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但是我省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升、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待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思想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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