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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2012年全省预算草案主要收支计划安排情况
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形势和政策性增减收因素,2012年全省全部财政收入计划安排3406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3.5%,可比增长14.5%(剔除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扣除标准和小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政策性减税因素)。这样安排是与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4%左右的预期目标基本相适应的,也是积极客观的。
2012年全省地方一般收入预算安排1959.5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4.5%,可比增长15.7%,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541.1亿元,增长14.5%;非税收入安排418.4亿元,增长14.5%。按照国家规定口径,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经常性收入增长33.3%。全省一般收入预算加上中央补助收入741.9亿元(不含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下同)、调入资金5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30亿元,2012年全省一般预算可用财力为2676.5亿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省一般支出预算2676.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3%。教育、科技、农业等三项支出安排落实了有关法律要求,全省教育支出689亿元,按法定增长口径(下同)增长33.8%;科技支出36.4亿元,增长33.9%;农林水事务支出180.2亿元,增长35.3%,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2012年全省基金收入预算(不包括社会保障基金,下同)安排1357.6亿元,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374.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3%。
(二)关于2012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2年省本级一般收入预算安排382.2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7%,可比增长13%(剔除工商、质监系统下划因素,下同)。其中:税收收入322.7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增长15%;非税收入59.5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下降22%,可比增长2.5%。
按照上述收入计划及现行财政体制测算,一般收入预算加上中央补助741.9亿元、设区市及直管县上解35.4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30亿元、补助设区市及直管县支出724.6亿元,2012年省本级一般预算财力为405亿元。其中:可统筹使用的经常性财力为241.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5.77%。上述中央补助收入包括:税收返还176.9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180.7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7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9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48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5.4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6.3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1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75亿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14.9亿元、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4.97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92.8亿元、结算及其他补助8.5亿元。省级补助设区市及直管县支出包括:中央税收返还114.6亿元、省对下财政体制政策返还99亿元、资源税定额返还12.5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81.7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7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8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8.1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31.5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6.3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1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75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7.2亿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28.9亿元、其他补助11.5亿元。
2012年省本级一般支出预算安排40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8.6%。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增长口径,教育支出安排66.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0.5%;科技支出安排10亿元,增长20.2%;农业支出安排20.5亿元,增长21.8%,以上三项支出增幅分别超过省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15.77%)64.7、4.4和6个百分点,均达到了法定增长和省委关于省级一般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投入增长要高于省级当年经常性财力增幅2个百分点以上的要求。
2012年省本级政府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87.2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2%;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87.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2.5%。
2012年省级预算平衡难度很大,经审核梳理,省直各部门申请由2012年一般预算安排的支出需求共计782.2亿元,是省级一般预算财力(405亿元)的1.9倍,缺口达377.2亿元;其中,新增政策性支出需求202.5亿元,是新增可调剂财力(63.6亿元)的3.2倍。为有效解决矛盾、确保预算平衡,采取“开源节流、统筹整合、适当分流”的办法纾解矛盾。在财力供给方面,努力拓展财源,挖掘可用资源,按照零基预算原则清理到期项目,跨年度、跨级次调控财力,适当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开行贷款等,增加省级有效财力供给205.7亿元;在支出安排方面,依据国家政策法规,按照零基预算改革办法清理到期项目、核减部分不符合政策或测算不实项目支出需求110.9亿元,根据轻重缓急依次安排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一般预算支出610.7亿元,其中,仅必保的民生类和运转类支出需求达到472.6亿元,其他省政府确定和部门申报的支出需求只能根据轻重缓急安排138.1亿元。
按照综合预算方法,2012年省级财政可统筹使用的各项财政性资金1096.9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35.6%(包括一般预算财力40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挖掘整合有效财力205.7亿元;政府性基金187.2亿元,比上年增长32.5%;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8亿元,比上年增长9.3%;财政专户收入50.4亿元,比上年增长1%;各部门其他收入1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总体要求,重点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民生支出安排720.9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占省级可统筹使用资金的65.8%。
(1)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安排154.2亿元。一是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安排7.97亿元,将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和110元,确保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安排126.3亿元,全面落实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对全省示范性“三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进行补助。三是落实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政策。安排8亿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扶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和劳模生活救助;安排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2.4亿元,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补助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四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安排2.5亿元,达到了省政府“按照不低于本级一般预算经常性财力1%的比例足额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要求。五是安排省属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2亿元,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平稳过渡。六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27.1亿元,用于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以及偿还开行贷款利息和市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