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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构建新型城镇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加快推进形成以环长株潭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市州中心城市为骨干、县城和中心镇为节点的新型城镇体系。
31. 培育壮大城市群
把环长株潭城市群作为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着力推动城市群向心发展、融合发展,统筹协调区内城市功能和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配置和利用、生态保护和建设,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联建共享,加快将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具有国际品质的现代化生态城市群,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将岳阳建设成为我省通江达海的重要门户。推进郴(州)资(兴)桂(阳)“两型社会”示范带、怀化鹤(城)中(方)洪(江)芷(江)经济一体化、衡阳西(渡)南(岳)云(集)大(浦)经济圈、永州冷(水滩)零(陵)祁(阳)经济圈和邵阳东部城市群发展。到2015年,长株潭城区人口达500万以上,衡阳、株洲、湘潭发展成为城区人口过百万的特大城市。
32. 发展区域中心城市
把区域中心城市作为地区发展的重要支点,立足区位优势、交通条件和资源禀赋,进一步加强市州中心城市基础建设,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城市能级,形成区域性经济中心。强化常德、郴州、怀化、永州等省际边界中心城市的地位和功能,推进与周边省份交通、旅游、商贸、物流、人流的有效对接。积极挖掘现有中小城市发展潜力,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产业基础较好的中小城市,推动具备条件的中等城市发展成为大城市,成为新的区域次中心城市和经济增长极。
33. 积极发展小城镇
把小城镇作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积极做大做强县城,引导县域次中心镇发展。加强县城工业园区、生活居住区、交通枢纽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聚集能力,支持一批县城发展成为中小城市。结合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名镇创建等,积极实施县域中心镇和次中心镇提质扩容计划,统筹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一批高品质、功能型、特色型精品小城镇,成为向周边农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中心。到2015年,60%以上的县城城区人口规模超过10万。
第二节 加强城镇建设管理
适应农村人口向城镇加速聚集的趋势,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加速提升的需要,加强城镇建设科学引导,创新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34. 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适应城市扩张、功能提升的要求,提高城市就业承载力,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和城市服务经济,强化产业支撑,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基础设施承载力,以交通、水电、通信为重点,积极实施城市路网工程、清洁能源普及工程、大中城市供水设施提质改造和第二水源工程,加强电力、信息、人防、防灾、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构建系统化、立体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公共服务承载力,配套完善面向大众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关注城镇弱势群体。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加强城镇规划设计,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功能分区,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鼓励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逐步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加强城镇历史文化资源和森林、湿地、水体生态系统保护,适度扩大城市绿地面积,改善城市人文环境。
到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5平方米,新建改造城市道路7000公里,大中城市供水水质全面满足新国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