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第二节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加快农民就业转移,积极培育现代农民,努力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23. 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
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并严格执行国家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控制农业生产成本过快增长。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在农业功能拓展中使农民获得更多收益。推动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生态农庄建设。
24. 大幅增加工资性收入
整合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规模,推进农村中等职业免费教育,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培训计划”、“雨露计划”和“阳光工程”,提高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加强就业指导和信息引导,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实现农民工就业机会、劳动报酬、技能培训、福利待遇等与城镇就业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25. 着力提高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全面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当提高扶贫标准,增加贫困农民收入。逐步扩大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合作医疗报销水平。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保险补贴品种和覆盖范围。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确保农民享有土地承包权流转过程中增值收益。不断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
第三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把改善农业物质技术条件、农村公共服务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作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任务和主要抓手,加强规划引导,加强综合整治,加快改善农村面貌。
26.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落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农村规划,合理安排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加快改善农村面貌和发展条件。全面加强农田水利特别是小型、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着力实施山丘区微集水工程、机电井等工程,切实加强设施管护。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加大农村集中供水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电网新一轮改造和农村沼气项目建设,鼓励农村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兴能源。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或沥青路。全面推进农村气象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现供排水、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共享。探索把农村中心社区建设作为整合农村公共投入的重要平台,按照合理布局、节约集约、集中配套的要求,集聚完善社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引导散居农村人口向社区集中。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力度,帮扶改善农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5年累计解决200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1万公里,改造农村危房50万户,建设户用沼气和养殖小区沼气100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20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