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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
“他给我一年多的收入150元,我为自己和他各买了一件衣服”
上世纪60年代结婚登记证,没有浪漫的心形,也没有各种农作物点缀。豆腐块大小,左边是最高指示,最高指示下方印着“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列主义”等字样。右边是婚姻登记内容,仅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即可。文字开始横排(如图)。“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婚姻登记证,政治色彩较浓。”王崇清说。
李应乔与陈维贤今年70岁,二人在上世纪60年代结婚。“我们是1967年扯证的,结婚证现在还在。”陈婆婆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说。
她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当时和丈夫同在厂里上班,扯证时两人去厂里开了一封介绍信,然后就去街道办事处登记了。“那个时候没有拍照,没有鲜花,工作人员就是问我们双方是否自愿,然后就颁证,过程很简单。然后我们回来就请亲戚朋友喝喜酒,一共两桌人。”
不同于现在年轻人结婚,陈婆婆说,在那个年代,老李没给她什么金银首饰,而是给了150元。“那个时候工资差不多10来元一个月,150元就是一年多的收入。我用这笔钱给自己添置了一件衣服,给他买了件棉大衣,还做了两床铺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