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境内最早出现人类是在7200年前,在春秋战国时期,这里是燕国的重镇,肃慎、东胡族人活动于这一地区。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这里隶属辽东郡,西汉沿用此制,并已建有城市,称为“侯城”,东汉时期,沈阳分为南北两处,南部继续隶属于辽东郡,而北部则隶属于玄菟郡。
三国时期,沈阳为幽州所辖,从西晋开始,以辽河为界,东西两边分属玄菟郡、昌黎郡管辖,从十六国的北燕起,辽河以东为高句丽所据,直到隋代。
隋朝时期,以辽河为界,分设燕郡和辽东郡,唐高宗后,属安东都护府辖区。
宋辽时期,辽太祖于公元921年移居此地,修筑土城,并在沈阳设沈州,之后,经过金代,在元朝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改沈州为沈阳路,这是“沈阳”一名正式出现,因位于沈水(今浑河)之北而得名,明朝沿用沈阳一名,为“沈阳中卫”。
后金天命十年(1625年),努尔哈赤迁都到沈阳,开始修建皇宫,即今沈阳故宫,后金天聪八年(1634年),皇太极升沈阳为盛京,清朝迁都北京后,沈阳成为陪都,于顺治十四年(1657年)设奉天府,沈阳则又称奉天,有“奉天承运”之意。光绪年间设奉天省。
民国初年沈阳属于奉天省辽沈道,为奉系军阀的统治首府。
1923年,设立沈阳市政公所;
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遵守三民主义,服从国民政府”,东北易帜,维护了国家统一;
1929年改为沈阳市;
1931年,日本侵略军阴谋策划了“九?一八事变”,之后,9月19日便侵占了沈阳,改名为“奉天市”,沈阳人民便开始了长达14年之久的亡国奴生活;
1945年,抗战胜利,“奉天市”恢复“沈阳市”的名称;
1946年,国民党政府接管沈阳市;
1948年11月2日,沈阳正式解放,后经多次行政级别、区划调整,形成了现在辖9区1市3县的行政区划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