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 李肇星答问/实录

2011年03月04日11: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十一届 全国人大 人大工作 会议议程 金色大厅 李肇星 人民大会堂 选举 大会议程 发言人
  • 李肇星:

通过媒体,包括您所工作的中央电视台进行传播,提高我们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了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了解。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深远影响。很多常委会委员建议将专题询问这一新的监督形式固定下来,使其规范化、常态化。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中央决算、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加强法院和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等工作继续依法开展专题询问。谢谢!

2011-03-04 11:29:22

  • 印度报业托拉斯记者:

您好,我是印度报业托拉斯的记者。我想就您刚才宣布的中国将于今年增加国防费预算这一条消息提一个相关问题。现在中国的邻国,包括印度有很多关切,关切中国把这么多钱花在防务上。很多年来,印度一直没有开发印中边境,但是近年因为中方增加军费,印方对边境地区进行了开发。我们知道中方表示愿意听取其他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关注,我想问的是中国增加国防费会不会给邻国,比如印度带来更大的压力。谢谢!

2011-03-04 11:29:55

  • 李肇星:

很高兴回答一位来自我们友好邻国印度的记者的提问。中国国防费用有所增加,但就我们的国防预算占我国经济总量的比例来说,我们在全世界是相当低的,比许多国家都低得多。

2011-03-04 11:32:28

  • 李肇星:

你来自印度,我相信作为一个资深记者,你肯定知道印度国防预算占印度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如果你不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据我了解,印度的国防预算远远高于印度国民生产总值总量的2%。中国非常重视同邻国的友好关系,我们奉行与邻为善、与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同周边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

2011-03-04 11:36:41

  • 李肇星:

近年来中国同亚洲国家,包括印度的关系深入发展,高层交往频繁,政治互信增强,经济利益日益融合,人文交流不断扩大,为亚洲的和平和发展共同做出了贡献。

2011-03-04 11:37:19

  • 李肇星:

“谋和平、求合作、促发展”是全体亚洲人民,包括中国人民和印度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特别高兴的是上个世纪50年代是中国领导人和印度等亚洲国家领导人最早共同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印之间确实有边界问题,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之前,维护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符合中印双方的共同利益,这也是双方达成的重要共识。

2011-03-04 11:37:36

  • 李肇星:

中方愿意同印方一道继续落实两国有关协定和共识精神,共同维护边境形势的稳定。2003年双方设计了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晤机制,至今已经举行14轮会晤。

2011-03-04 11:43:08

  • 李肇星:

你肯定知道中方的边界问题特别代表是我们的国务委员戴秉国先生。2005年,双方达成解决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为最终解决边界问题奠定了重要基础。当年中印关系友好稳定,为双方协商解决边界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气氛,双方保持了会晤势头,目的就是为了促进谈判进程,争取早日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

2011-03-04 11:43:20

  • 李肇星:

中国人民是有着光荣历史传统和文化传统的人民,印度人民也是有着光荣历史传统和文化传统的人民,中印人民的友谊是任何力量也挑拨不了的,中印人民友谊的潮流不可阻挡。谢谢!

2011-03-04 11:43:40

  • 法制日报和法制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法制日报和法制网的记者。请问目前我国有些领域还没有法律,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了呢?谢谢!

2011-03-04 11:43:59

  • 李肇星:

谢谢你,一般看来年轻的女记者喜欢提大问题,要回答你的这个问题,我想说的话可能太多了,可能会影响其他记者提问的机会。邓小平同志上世纪80年代提出,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五大要求,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十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1982年通过现行宪法,并先后四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到2011年2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近8600件。

2011-03-04 11:45:31

  • 李肇星: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2011-03-04 11:47:33

  • 李肇星:

看法律体系的形成,首先不能简单以法律多少来论,构建法律体系是为了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能够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不仅要看通过的法律,还要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它们都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发挥了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

2011-03-04 11:48:41

  • 李肇星:

此外,任何时候都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法,我们不立;我国现实生活需要的要及时制定。对于外国经验,我们既要借鉴,又不能照搬。还要注意把握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能够通过其他调整手段解决的,就没有必要制定法律。

2011-03-04 11:49:01

  • 李肇星: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的立法工作将与时俱进,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新法的制定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谢谢!

2011-03-04 11:49:17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