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话连篇官样文章 忏悔书中的中国贪官群像

2011年09月09日09: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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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独白”为求减刑

贪官为求从轻处罚,才写下“悔过书”。不过有律师表示,写“悔过书”既不属于自首,也不属于立功,不可能减轻处罚。

尽管落马官员的“忏悔书”大多显得大同小异,但是,仍有不少官员在文风和内容等方面显示出一些差异,这往往既是官员不同个性的体现,又往往具有针对性很强的策略性。

重庆市公安局前常务副局长、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在其悔过书中就写道,十多年里他一直在公安局担任副局长,总觉得自己业务熟、有能力、付出的多、取得的成绩也不少。尤其是看到比自己资历短、业务又不熟悉,甚至还是自己过去“下级”甚至“下下级”的人,都提拔到与他同一级的职务,甚至更高的职务后,“思想上不能正确对待,产生不满情绪,升官不成,就乱用权……”早报记者注意到,在各种贪官受贿的庭审中,这种“悔过”的论调常常会出现,这其实是以退为进的策略,即以“悔过”为名,实则进行“辩解”。

除了自我辩护,甚至还有官员在“悔过书”中进行自我表扬。今年5月,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重庆市忠县原副县长王开健受贿案。在法庭上,王开健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悔过书”,声泪俱下进行了“忏悔”。他先是着重强调了自己是个“好官”,30年从政经历中“前20年”能廉洁从政。然后,才话锋一转,称自己妻子长期患病,治疗花了不少钱,且随着他年龄的增大,家庭对钱的需求的增长,他开始“碍于情面”收下了一些“朋友”送来的钱。因为,他认为“收红包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拒绝是对朋友的不信任”;“只要不是自己索要或暗示,不是事前讲条件请托,而是别人事后真诚的感谢,就不是权钱交易,作为朋友间的交往,收下不是问题。”

而装傻、装糊涂的贪官也有不少。曾任安徽省阜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来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的尚军在其“忏悔书”的开场白中就说:“几个月来,在检察院的领导和办案人员的教育和帮助下,我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这让外界啼笑皆非。有网民就质疑说,作为担任中级法院院长的官员,居然认识不到自己罪行的“严重性、危害性”,这岂不是笑话?而在其总结犯罪的原因时,她列举的第一个原因是“由于我平时放松了政治学习”,这让她曾经的下属颇为不满:尚军落马前“逢会必作报告,逢会必讲政治”,所谓“放松政治学习”不过是个借口。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认为,贪官在案发后,面临坐牢甚至死刑的处境,为了求得从轻处罚,才写下套话连篇的“悔过书”,表明自己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这其实是贪官惯用的伎俩,是为了在审判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一种策略。

不过,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孔维钊律师表示,从现实司法实践上看,写“悔过书”的贪官,绝大多数都达不到其“减轻处罚”的初衷。他说,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或立功情节的话,法院才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写“悔过书”既不属于自首,也不属于立功,顶多与“认罪态度良好”沾点边,法院是不会根据这一点对一个被告人减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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